点击图片播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实践中,经营者宣传商品无可厚非,但如果宣传内容本身不真实,或者虽然宣传内容本身真实,但存在片面对比,使消费者产生误导的,则构成了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