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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再出击,行动保民生
  发布时间:2020-09-16 14:17:21 打印 字号: | |

徒善不足以为政,

徒法不能以自行。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践,

裁判的价值在于执行。

执行是一件长期且艰巨的工作。

临近双节

沛县法院的执行干警们

开始了一次又一次的集中执行会战,

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清晨6点30分,执行局一次有效执行团队的干警们集结完毕,一路奔赴朱寨、安国、敬安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与此同时,终本团队民生案件小组的干警们也早已冒着绵绵细雨,踏上了远赴安徽、河南的行程,对几起机动车交通案件被执行人财产进行地毯式搜索,切实用行动维护胜诉人的合法权益。

7点10分,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刘某家中,刘某因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欠申请人张某5000余元。经过执行干警耐心明理释法,刘某表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但受疫情影响,今年未能外出打工,家里收入来源受限,生活困难。交谈中,执行法官翟志强了解到,刘某家种植的桃园亟待丰收,现正是打理照看的关键时期。于是,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刘某与张某签订和解协议,约定待刘某冬桃丰收后,便履行欠款。


7点30分,执行干警来到安国镇,正巧遇到了刚出门的被执行人许某,面对执行干警苦口婆心的释法明理,许某态度冷漠、不予配合,执行干遂对其进行强制拘传。回院后,经过执行干警几个小时的不懈努力,最后,许某终于松口,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与申请人协商和解。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许某当场将2万元欠款转至申请人刘某的微信账户中,此案件圆满执结。

蒋某某与申某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沛县法院于2014年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经财产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本案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从2014年事故发生到现在,被执行人一直没有履行义务。今年8月,申请执行人徐某拖着残疾的双腿找到承办人栾庆文,请求法院到被执行人所在地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因被执行人在外地太康县,被执行人名下有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谁都不知道,但面对这样的涉民生案件,绝不能让受伤的弱势群体利益无法得到保护,承办法官将案件情况汇报后,院领导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安排干警奔赴安徽、河南等地,针对几起交通事故案件,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终本团队涉民生案件组首先奔赴安徽宿州市,联系专业机构对前期查封的一处房产进行了评估,经过现场勘查核验,该房屋评估价为180万元。为让申请执行人早日拿到执行款,执行干警们在房屋外张贴公告,紧锣密鼓的做好“网拍”准备工作。


安徽淮北市,依法查询被执行人名下银行信息后,冻结被执行人一常用账户,同时深入到被执行人家中查找被执行人,因被执行人家中无人,经向周围群众打听,索要到被执行人配偶电话,与其配偶联系并进行法律释明,要求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

河南太康县,执行干警们通过银行、动产、不动产等多种渠道多方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经查,被执行人名下无房无车无财产。于是干警门来到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调取到其家庭住址。已是晌午日当头,干警们来不及吃午饭,便匆驱车赶往被执行人家中。毕竟中午时间,被执行人可能也正在家中吃饭,正是双方“会面好时机”,却不想被执行人家中早已是人去楼空,执行工作陷入僵局。于是执行干警再次走访当地派出所,拜访被执行人所在村村支书,告知被执行人案件及情况,请求协助留意被执行人行踪。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涉及案件9件,其中,执结3件,达成和解3件,完成房屋评估1件,因被执行人不在家中,张贴传票,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2件通过此次集中执行行动,及时督促了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有效打击了拒不还款的嚣张现象,形成了强大的威慑作用,有助于在社会中营造惩戒失信的强大声势和良好氛围。

 

 

 
来源:沛县法院
责任编辑:唐新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