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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骑电动车发生事故,责任该由谁来担?
  发布时间:2022-07-11 17:31:23 打印 字号: | |

在交通拥堵、油价上涨、停车困难等因素影响下,电动车等短途代步工具的保有量越来越大,方便出行的同时也带来一些安全隐患。根据法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那么,未成年人违反规定骑电动自行车上路,若发生交通事故,该由谁来“买单”呢?

案情简介:未成年人骑电动车发生事故

2021年年底,晚自习放学后,15岁的哥哥魏某骑电动自行车带着13岁的弟弟回家,在横穿一条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不幸与高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魏某多处骨折,住院期间花费医疗费20余万元,后经鉴定,魏某的伤情构成十级伤残。

交警部门勘查后认定,高某未及时采取制动措施,魏某未满十六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且疏于观察,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魏某监护人认为未成年人不应该担责,且儿子受伤严重,高某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双方协商未果后,魏某诉至法院,要求高某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26万元。

法院审理:未满16周岁不得骑电动车

铜山法院审理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本案中魏某不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违反了法律规定,具有过错。根据公安机关的事故责任认定、双方的车辆情况、综合考虑双方过错程度,认定被告高某承担原告魏某损失60%的赔偿责任。

法官说法:文明驾驶 平安出行

据主审法官马秀丽介绍,当前中学生选择骑行电动车出行的较多,未成年人的应急处置能力较差,安全意识相对较弱,而电动车速度较快,危险性较高。家长不能因为孩子是未成年人就可以无视规则和法律的存在,任意妄为,一旦因孩子的违规出现交通事故,不仅担责还有可能伤及孩子生命健康!家长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交通安全观,教育和严格管理孩子遵守交通法规。

为此,法官呼吁:

未满12周岁不要骑自行车出行!

未满16周岁不要骑电动车出行!

未成年人骑电动车上路不要载人!

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头盔!

法官名片:

马秀丽,铜山区法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四级高级法官,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20余年,多次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官、办案能手等荣誉,主办了全国首发监护权证明书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


 

 
来源:铜山法院
责任编辑:李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