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分调裁审改革,2019年3月,徐州中院成立专门审理简单二审民商事案件的速裁团队,并于同年8月在全省率先成立了中级人民法院独立编制的速裁庭。该庭成立以来,共分流案件2454件,占新收二审民商事案件的32.28%,4名员额法院人均结案562.5件,是全院员额法官人均结案数的3.6倍,带动全院结案率同比上升6个百分点,并逐步形成“二三三二”速裁快审“徐州模式”。
一是强化“两个支撑”,畅通速裁快审“快车道”。强化人员支撑。打破庭室界线,择优选取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过硬、审判经验丰富的员额法官作为办案骨干,选配责任心强、工作态度积极的司法辅助人员,按照1:1:2的模式合理搭配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比例。强化制度支撑。总结前期试点工作经验,广泛借鉴兄弟法院先进作法,积极研究起草简案筛选、速裁流程节点管理、速裁规程等制度文件,为“快办案、办好案”搭建制度架构。
二是严把“三个关卡”,调配速裁快审“加速器”。严把选案关。根据案件事实、诉争大小等因素确定4类正向标准和10类反向标准,综合运用列举法、排除法确定案件范围,辅之以人工甄别进一步提升案件择取的准确度。严把庭前准备关。严格执行庭前阅卷要求,保证每起案件争议焦点、法律依据、裁判思路“三个庭前明确”,强化与当事人的沟通联系,提前做好法律释明和协调化解工作,实现一次询问、一次开庭完成审理。严把流程关。明确案件节点明细表、流程图,聚焦“五个关键节点”加强期限管理,即内勤收案后当日移交承办人;承办人收案后2个工作日内排期开庭;立案之日起10-20日内完成询问或庭审;庭审(询问)结束后2日内完成评议;二审案件裁判结论确定后3日内制发裁判文书;送达后2日内完成案件报结。
三是简化“三个环节”,优化速裁快审“助推器”。简化庭审程序。在保证当事人基本诉讼权利、听取其案件事实陈述的前提下,广泛采取“质辩合一”方式开展庭审,有效突破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庭审程序限制。简化文书制作。大力推广令状式、要素式、表格式裁判文书,扩充并完善简化文书模版库;实施文书瘦身,如在道交等案件的裁判文书中一律省略“一审法院查明事实和认定部分”。简化送达程序。根据案件特点,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灵活采取电话、短信等方式送达传票,对于需要开庭审理的速裁案件,原则上当庭宣判、当庭送达,有效简化送达性事务的工作量。
四是明确“两项机制”,擦亮速裁快审“信号灯”。明确正向激励机制。单独设定速裁条线绩效考核标准,合理设定工作权重、科学考量案件质效,实现绩效激励向速裁条线倾斜,吸引更多业务能手增补速裁部门。明确负面退出机制。设定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办案任务,通过工作例会、质效分析会等形式引导干警对标找差、争先进位。对于不能完成任务指标的,及时进行岗位调整,畅通人员流动机制,始终保持“争分夺秒忙结案、加班加点赶进度”办案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