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 关键字: 栏  目:
“三个规定”“两个办法”要牢记丨转递涉案材料不可取!
作者:李梦瑶  发布时间:2020-08-06 10:18:03 打印 字号: | |

    什么是“三个规定”“两个办法”呢?


    2015年,中办、国办、中政委、“两高三部”先后出台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为“三个规定”;最高院出台的《人民法院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和《人民法院落实<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简称为“两个办法”。

    

    “三个规定”“两个办法”给广大法院干警披上一身防腐蚀、防围猎的“铠甲”。不要想方设法找法院干警说情打招呼,找了不但白费功夫,还会被记上一笔哦!


 

 

 

 
责任编辑:唐新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