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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褚红军副院长来徐调研指导队伍教育整顿查纠问题环节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20-08-30 17:20:00 打印 字号: | |

      8月28日,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褚红军一行先后赴徐州中院和云龙法院调研指导“套路贷”虚假诉讼和执行领域突出问题两项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省法院派驻工作组和有关部门领导,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花玉军,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勇和相关部门同志参加调研。

      在市中院,褚红军副院长一行听取了市中院关于“套路贷”虚假诉讼涉及的违纪违法和防范惩治不力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对进一步做好“套路贷”虚假诉讼专项治理,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扎实组织对民法典、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要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新司法解释在民间借贷案件司法理念、裁判规则、价值导向、审理程序等方面发生的新变化、提出的新要求,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新司法解释对当事人主义的纠偏、对实质正义的倡导、对原告举证责任的强化、对庭审实质化的强调,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民法典关于禁止高利放贷、借款利息、保证方式等重大问题的立法变化及其鲜明导向。要紧跟国家经济发展、金融监管等领域新动向、新要求,及时学习掌握新政策、新规定,真正理解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重大意义,真正把维护金融安全的理念贯穿金融和民间借贷案件审理始终。

      二是要把“套路贷”虚假诉讼专项治理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要切实抓好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方案的推进落实,充分运用法院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执行指挥中心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套路贷”虚假诉讼智能预警系统“三大系统平台”,并对接省非法金融活动信息监测平台,开展多维度、立体化检索比对、串联分析,确保“套路贷”虚假诉讼违法犯罪见根见底。要紧盯涉黑涉恶犯罪、非法金融活动信息监测平台、当事人投诉举报等方面的重点线索,通过专班复查的方式,迅速自查一批涉嫌“套路贷”虚假诉讼的案件,确保专项整治见威见效。要坚持落实好民间借贷案件集中由一个部门审理的要求,对民间借贷案件不能适用速裁程序审理、不能分由人民法庭审理。

      三是要及时做好经验总结。要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伞破网”整顿队伍,从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放权不放任,从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提高“套路贷”虚假诉讼防范惩治能力等角度,进一步深化对“套路贷”虚假诉讼专项治理价值意义、目标任务的认识,进一步优化方式方法,创新工作举措,及时总结形成有特色、有成效、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贡献更多智慧。

      在云龙法院,褚红军副院长一行考察了该院执行指挥中心、执行事务中心、执行大厅以及中间库等场所,听取了云龙法院执行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推进情况,详细了解执行队伍建设和执行指挥中心“854”模式实体化运行等情况,对执行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提出要求:

      一是要狠抓制度落实。要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最强大脑”作用,严格对照“854模式”37个节点要求,厘清工作责任,强化工作衔接,全力推动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为执行工作提供强有力支持保障。

      二是要狠抓人员管理。要压实领导责任,院领导和局领导要充分履行管理职责,以制度管人、管事。要合理配置团队,实现定人定岗定责。要强化业务培训,着力加强工作规范化建设,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过硬、业务过硬的执行队伍。

      三是要狠抓突出问题。要强化部门联动,成立工作专班,做好执行案款的管理和发放。要正确理解“善意执行”理念,多换位思考、不推脱责任,要积极开展专项执行,用足用好搜查、拘留等强制手段,提高执行实际到位率,推动执行信访的实质性化解。


 
责任编辑:唐新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