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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进行时|全面推行“全域诉服”新机制 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发布时间:2020-09-08 09:11:05 打印 字号: | |

      为认真贯彻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创新丰富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内涵和形式,实现诉讼服务一窗通办,一站全办,让当事人享受标准化、同品质、高效率的诉讼服务,徐州中院结合队伍教育整顿查纠问题环节工作要求,在全市法院推行“全域诉服”工作机制。9月7日下午,徐州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推行“全域诉服”工作机制视频会议。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岳彩领参会并讲话,全市两级法院分管立案(诉讼服务)工作院领导、立案庭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全市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深入推进全市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全市法院一站式建设工作水平。对落实“全域诉服”工作机制,岳彩领副院长提出三点要求: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把握推行“全域诉服”机制的重要意义。推行“全域诉服”机制是落实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的实际行动,是落实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的具体措施,是提升全市法院一站式建设水平的重要抓手。二要迅速行动、精心部署,积极落实“全域诉服”机制各项工作举措。一是迅速组织实施,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全域诉服”工作有序、有力、有效推进。二是强化协调配合,发挥机制优势,提升诉讼服务整体效能。三是健全完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推动“全域诉服”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三要强化督查、严明纪律,确保“全域诉服”工作取得实效。全市法院要坚持诉讼服务工作“一盘棋”思想,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注重上下联动,一体推进。市中院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强化对全市法院“全域诉服”工作落实的督促检查和深入指导,加大问题通报和问责问效力度,确保各项工作举措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设立“全域诉服”窗口


      坚持线上线下并行、“厅网线端”并用“四位一体”服务理念,强化诉讼服务集约集成,推动在线解纷和智慧诉服转型升级,全市两级法院统一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全域诉服”窗口,不再区分受理案件类型,实行一个窗口办理诉讼立案等事项,最大限度方便群众,提升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能力和水平。


实行“全市域”办理


      深化跨域诉讼服务改革,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可以在徐州辖区内任何一家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全域诉服”窗口,办理由本市范围内其他法院办理的立案登记、信息查询、卷宗查阅等诉讼服务,最大限度减轻群众诉累,降低诉讼成本。

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


      严禁有案不立、拖延立案,严格执行一次性全面告知和补正规定,当事人提交的起诉状等诉讼材料欠缺或有其他错误的,能够当场补正的,应当指导当事人当场补正;不能够当场补正的,应当向当事人制发《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当事人所有需要补正的内容和补充的材料,避免当事人往返,增加诉累。


强化多元解纷工作


      坚持立案登记制与多元解纷相统一,满足人民群众多元解纷需求,提升纠纷解决效率。对于符合开展诉前调解规定的民事纠纷,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立案前委派“非诉讼纠纷解决分中心”先行调解。调解成功,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应当依法及时予以司法确认。调解不成,及时予以立案。


实行“全通道”办理


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自助诉服区”,配备自助立案终端、电脑、扫描仪等自助立案设备,方便当事人现场网上立案。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徐州法院诉讼服务网、江苏微解纷、移动微法院、24小时自助诉讼服务、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线上方式办理诉讼事项,为人民群众提供“全通道”的诉讼服务。


持续提升诉讼服务质量


      诉讼服务大厅设立庭长值班岗,建立庭长值班制度,加强对立案工作的指导与协调,确保及时解决立案疑难问题。设立材料收转岗,对收取的材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流转,防止违反“三个规定”问题的发生。设立智能云柜,自助阅卷、自助复印等便民服务设备,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优质、便民的诉讼服务。


实行首问负责制


      对于到诉讼服务大厅办事的当事人或群众,首次接待人员负责做好导诉、接待工作,做到耐心、细心、有问必答,对涉及工作职责的事项,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一次可以办理完毕的,绝不让当事人或来访群众跑第二次;对不属于工作职责范围的事项,要积极引导当事人到相应窗口或联系相关部门办理;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事项,要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

      来源:立案一庭  审核:刘树华


 

 
责任编辑:唐新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