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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法院之变⑧丨长期未结案件压降60%
  发布时间:2020-11-26 09:58:14 打印 字号: | |

      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努力打造“一支让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政法队伍”的重大举措。作为试点单位之一,徐州中院闻令而动,全员出战。从学习教育到整改总结,从规定动作到自选动作,试点工作环环相扣,层层推进,招招见效,交出了一份沉甸甸的成绩单,实现了由思想之变到行动之变、作风之变的深层次变革,干警的精气神明显改观,审判质效显著提升,工作作风持续好转,司法生态不断优化,伴随着这一系列可喜变化,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有效提升。我们将陆续整理推出教育整顿工作做法,品味教育整顿带来的发展嬗变。

      本期介绍徐州中院专项整治长期未结案件做法,期待关注。


      长期未结案件是法院办理案件中的“关键少数”,也是法院办理案件中的“硬骨头”。对该类案件的清理力度和效果,将直接影响到审判质效的整体水平,关乎司法公信力,关乎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必须始终抓在手上、扛在肩上。

      徐州中院在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中,坚持把长期未结案件清理作为整治“压案不办”顽瘴痼疾的重要抓手,紧盯“审限管理不严格”“长期未结案件总量居高不下”等顽瘴痼疾不松劲,聚力转理念、强管理、优机制,以改革的思维和方式推动长期未结案件清理,12个月以上未结诉讼案件压降60%以上。长期未结案件清结、预防、惩戒机制持续完善,审判质效持续提升。


转理念

从降存消积向质效并重转变


      思想是行为先导。如何走出“边清边积”怪圈?怎么才能真正解决“突击结案、一结了之、重效率轻质量”突出问题?徐州中院坚持“清防并举、质效并重”,把“清”作为重要手段、“防”作为长久之策、“质”作为不懈追求、“效”作为第一要务常抓长治。

      压实清理责任。徐州中院党组把清理长期未结案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形成了由“一把手”院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院整顿办和审判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各业务庭具体实施的工作格局。

      制定清理方案。建立清理台账,落实审判管理工作通报制度,做到周调度、月通报、季分析。利用审务工作例会及时通报结案目标完成情况,“一把手”院长亲自调度,逐案分析未结原因,限期审理结案,推动清积工作走深走实。

      破解难点堵点。开展“提速增效 进位争先”办案竞赛活动,推动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将实质合议、集体会商、监督指导作为重要手段,依托审判委员会、法官会议等工作机制,对长期未结案件进行集体会商、“把脉会诊”;对重大疑难复杂长期未结案件,由审判委员会逐案听取汇报、确定审理方案,督促案件化解。

      实化质量管控。建立常规评查、指定评查、专项评查相结合的案件评查机制。从审判行为、审判质量和效果三个方面,聚焦8类1090件重点案件,靶向11类重点问题,查纠整治审判工作顽瘴痼疾。出台《关于防控裁判结果风险的若干规定(试行)》,围绕法律事实评估、法律适用评估、判项主文评估、当事人行为可控性评估、社会导向评估五个维度,建立主审法官及合议庭、庭长及法官会议、院领导及审判委员会三层风险甄别和轻重二级防控机制,最大限度预防、减少和化解裁判结果风险,保障公正高效司法。


强管理

从粗放宽软向严实精细转变


      只有把制度挺在前面,依托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才能堵塞管理漏洞,压实管理责任。徐州中院把落实制度、强化管理作为清理长期未结案件的“利器”执剑在手。

      实行最严审限管理。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审限变更案件管理的规定(试行)》,从严掌握审限变更条件,规范审限变更申请和审批程序,实行审限变更先由庭长、分管院领导、院长三级书面审批,再由审管办办理制度,着力预防长期未结案件产生。

      强化四级审判管理。建立承办法官自我管理,审判团队负责人或审判长调度管理,院庭长重点管理和审判管理部门动态管理的四级审判流程监管机制,夯实宏观、中观、微观、自我管理四级审判管理体系,最大限度提升办案效率。

      强化分层分流管理。以分调裁审机制改革为契机,持续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发挥“两个中心”在纠纷化解方面的重要作用,着力推动矛盾纠纷诉前化解,从源头上预防案件积压。1—10月份,徐州中院依托“两个中心”化解纠纷172件,新收民事一审案件同比下降32.14%;深化繁简分流机制改革,适用速裁程序结案2072件,同比增长17.46%,有力促进审判质效提升。


优机制

从专项整治向长效常治转变


      治建并举,管控结合。徐州中院建立起全流程监测、全要素防范、全周期管理的长期未结案件立体化管控机制。

      完善目标管理模式。持续深化审判质效提升专项行动,聚焦审判执行“十项重点指标”,对标全省前列水平,明确主攻方向、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针对案件基数大、长期未结案件数量易反弹等特点,结合实际,对标找差,确定年度长期未结诉讼案件降至50件以内,并逐步实现“清零”的目标。

      完善绩效考核模式。制定《审判人员办案工作量折算规则及计分办法(试行)》,突出对法官办案权重工作量、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2个月以上未结案件清理等综合考评,考核结果直接与审判绩效奖金挂钩。建成“法官工作量及专项数据统计系统”,实现对审判人员绩效考评和质效评估的一键生成、自动抓取,构建起全面客观反映审判部门、法官工作量的业绩评价体系。

      完善监督制约模式。强化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对监督不力、管理弱化引发长期未结案件失管失控的,依规严肃追责;对无法定事由、且未结案件超过12个月以上的,由审管办、监察处、组织人事处共同对承办法官、审判长或审判团队负责人和庭长进行函询、约谈;对审限变更事由消除的限期结案;对落实管理责任不力的限期整改;对违反审限管理制度的,视情节轻重和造成后果,依规依纪严肃处理。1—10月份,徐州中院结收案比达102.83%,一审判决案件被改发率1.69%,均位居全省中级法院前列,教育整顿释放出强大动力,有力推动审判质效的持续提升。

      文字:曾海伟


      往期金典回顾

 

 徐州法院之变①丨以实招硬招 推动集聚蝶变

 徐州法院之变②丨聚力严查实改,推动“三个规定”落实由“空转”到“实转”

 徐州法院之变③丨擦亮思想航灯 助青年干警成长蜕变


 徐州法院之变④丨减刑假释更加“阳光”

 徐州法院之变⑤丨回应百姓新期待 实现“诉服”新飞跃

 徐州法院之变⑥丨汲取榜样力量 激发干警干事创业新活力
徐州法院之变⑦丨靶向“治疗”,让“套路”走向“末路”





 

 

 

 

 

 

 

 

 

 
责任编辑:唐新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