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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法院之变⑨丨厘清界限 画下违规经营“终止符”
  发布时间:2020-11-27 09:21:14 打印 字号: | |

      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努力打造“一支让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政法队伍”的重大举措。作为试点单位之一,徐州中院闻令而动,全员出战。从学习教育到整改总结,从规定动作到自选动作,试点工作环环相扣,层层推进,招招见效,交出了一份沉甸甸的成绩单,实现了由思想之变到行动之变、作风之变的深层次变革,干警的精气神明显改观,审判质效显著提升,工作作风持续好转,司法生态不断优化,伴随着这一系列可喜变化,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有效提升。我们将陆续整理推出教育整顿工作做法,品味教育整顿带来的发展嬗变。

      本期介绍徐州中院清理、整治法院干警及其近亲属违规经营问题做法,期待关注。


      法院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利用权力影响辐射违规从事经营活动,容易产生经济活动不公平竞争,继而发生经济利益冲突,是滋生司法腐败的土壤,严重损害政法队伍形象,影响司法公正。

      徐州中院在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中,把清理、整治法院干警及其近亲属违规经营问题作为提升法院队伍纯洁性的重要抓手,完成队伍教育整顿固本强基工程的重要内容,聚焦干警及其近亲属违规经营的顽瘴痼疾,以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为基本目标,围绕违规经营行为界限、主体身份概念、分类处置长效机制三大方向综合施策,在厘清政策界限的基础上推动整治工作向思想认识全面提升、线索核查全面覆盖、违规行为全面处理转变,画下法院干警及其近亲属违规经营问题“终止符”。


纪法教育  思想认识更深入


“      个别干警忘记自己从事公职的身份,把自己混同于普通市场主体,把违规参与经营活动认为是凭本事能力合法获取利益,打政策界限擦边球、投机钻营,扰乱市场经营秩序,损害法院形象。”徐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冯涛对于身份定位不清、纪法意识淡薄的违规干警做出如是评判。

部门谈心谈话交流会


      对症下药、因人施策。市中院研究制定《关于明确本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政策界限的规定(试行)》,明确不同主体违规经营行为的界限,将学习教育与政策解读贯穿始终。开展分层次谈心谈话,第一轮普遍谈话464人次,第二轮重点谈话43人次,第三轮深入谈话15人次,全方位阐明“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精神及违规经营行为界定。两次组织干警填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报告表》及补报表,并签署自律承诺书,摸排全体人员及其近亲属从事经营情况。

      经过学习教育、查纠问题、整改总结三个环节的逐层推进,法院干警对于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以及领导干部的近亲属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的情形了然于胸,进一步明辨是与非、宽与严、罪与错的界限,思想认识全面提升,纪法意识显著增强。


多路并进  线索核查更全面


      此前,少数干警对于违规经营问题,存在事不关己、与我无关的错误认识,导致家风建设出现短板,忽视对近亲属的约束,出现了个别干警家属开办含有提供法律服务的企业,甚至使用干警本人身份证件将其注册为公司监事等违规情形。

      针对这一现象,徐州中院进一步明确四类身份概念,扩大查纠整治覆盖面,做到横向到底,纵向到边,教育到位,核查到位,治理到位。明确法院工作人员为法院在编工作人员;明确工作人员近亲属包括法院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明确法院领导干部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副处级以上领导、审判委员会委员,对领导干部的近亲属实行更严格的规制;明确本院合同制聘用人员参照执行相关制度。

      在自查申报的基础上,统计全院干警及其近亲属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1800余条。发函协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单位,依托工商登记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对干警申报的本人及近亲属从事经营的信息进行逐一比对,对瞒报漏报的,批评教育,限期补正。

对部门干警家属展开家访


      开展“家庭助力”活动,走访干警家庭128个,与354名干警家属座谈交流,讲明违规经营政策,推动干警家属自觉拒绝违规经营行为。干警家属感叹道:“现在对干警和亲属经商办企业的政策规定这么严格,我们身为干警家属,从今以后一定会自觉遵守规定,同时主动监督、时常提醒在法院工作的亲人,时刻维护法院的形象,这也是对亲人最大的支持和保护。”

      一系列治理“组合拳”不仅为干警本人筑牢了纪律“防火墙”,设置了规则“高压线”,更催生了一批教育整顿“联查员”与廉洁司法“廉内助”。


分类处置  问题整改更精准


      严管与厚爱结合,提醒与惩戒并举。徐州中院立足工作实际,创新分类处置机制,实现立查立改、对帐销号,进一步巩固查纠工作成果。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政策,对存在违规经营问题的干警、近亲属进行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督促立即整改。截止10月底,2名干警完成退出企业登记手续,1名干警亲属完成公司经营范围变更,1名干警亲属退出公司,实现整改问题清零。

违规经营整治工作面向的主体


      落实违规经营长效治理机制,建立集台账管理、任职承诺、主动申报、定期核查、内外监督为一体的查纠体系。

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求工作人员在本人及近亲属从事经营活动之日起 30 日内,如实报告有关事项,一旦发现违规经营行为将责令相关干警及时提醒纠正,拒不纠正的,依规予以约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惩戒,涉嫌违法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坚持从严从实、刚性约束。在法院干警职级、职务晋升时,对其本人及近亲属从事经营活动的情况进行核查。对于近亲属合规经营的干警,发现未按规定报告的,视为迟报、漏报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限期改正、暂缓晋职晋级等处理;对于近亲属违规经营的干警,视为隐瞒不报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诫勉、取消晋职晋级资格、调离岗位等处理。

      文字:郭小柳  审核:孙庆

 

      往期金典回顾

    

 徐州法院之变①丨以实招硬招 推动集聚蝶变

 徐州法院之变②丨聚力严查实改,推动“三个规定”落实由“空转”到“实转”

 徐州法院之变③丨擦亮思想航灯 助青年干警成长蜕变


 徐州法院之变④丨减刑假释更加“阳光”

 徐州法院之变⑤丨回应百姓新期待 实现“诉服”新飞跃

 徐州法院之变⑥丨汲取榜样力量 激发干警干事创业新活力
徐州法院之变⑦丨靶向“治疗”,让“套路”走向“末路”
徐州法院之变⑧丨长期未结案件压降60%



 

 
责任编辑:唐新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