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鹏,1985年9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一级法官。曾先后荣记个人二等功、三等功一次,多次被授予“平安创建先进个人”、“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
2018年起,全国上下打响了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场场攻坚战在华夏大地全面打响。面对严峻而复杂的审判形势,秦鹏主动请缨,承办了上级挂牌督办的2件83名被告人重大黑恶犯罪案件。他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加班加点,忘我工作,在堆积如山的卷宗中抽丝剥茧,在纷繁复杂的证据中厘清事实,庭前、庭审、庭后各环节环环相扣,井井有条,审判效果良好,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作出了突出贡献。
全国首例打着“退役军人”旗号实施犯罪案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非常复杂,作为承办法官,经过六个月艰苦卓绝的努力,秦鹏圆满完成专案审判任务,受到中央、省市等各级领导的高度评价,向党和人民上交了一份满分答卷。
2017年底,秦鹏响应党中央号召,来到万里之外的新疆奎屯法院挂职一年。从召开座谈会介绍经验,到亲自办理典型案件开展示范庭审观摩,再到起草相关规程指导案件办理,秦鹏毫无保留传授工作经验,帮助奎屯法院逐步完善刑事审判工作体系。为了调解一起案件,他和同事转战多个团场,行程数百公里,用汗水诠释了人民法官的边疆情怀和奉献精神。
“刑事审判并非只有对抗性,刑事案件不能简单一判了之,而要坚持惩治与挽救并重的理念,深挖犯罪根源,做好延伸工作,最大限度降低人民群众之间的矛盾对抗。”秦鹏这样说,更是这样做。
王某和李某系妯娌关系,因为琐事经常发生争吵,并最终发生肢体冲突,造成一人受到轻伤。这起案件案情简单,依据法条判决并不难,但秦鹏认为,如果被告人能够赔偿被害人损失、争取谅解,进而被判以缓刑,将有助于亲属关系的修复,也有利于被告人重回社会。经过三次苦口婆心的上门调解,最终,弟媳接受了嫂子的道歉和赔偿,两家人的关系得到了缓和。多年来,秦鹏承办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的调解率保持在90%以上,且均已全部履行到位。
法槌起落、卷宗成山,秦鹏始终坚持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不畏艰难、勇挑重担,以实干实绩诠释了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
陈伟伟,1981年8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现任邳州市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先后荣获全国法院“优秀直播法官”、江苏省政法系统先进工作者、江苏省文明职工、徐州市最美法官、最美邳州人等荣誉称号。
法庭上,陈伟伟娴熟适用法律,精准驾驭庭审;法庭外,她用心探寻矛盾根源,加班加点阅卷,拟写庭审提纲,制作法律文书。时间长了,家里习惯了这个不顾家的媳妇,女儿习惯了不能照顾自己的妈妈,而辖区的群众也习惯了这个有事必到、像“及时雨”一样的女法官。
陈伟伟最初调入法庭工作时,接手了一位调离同志手中的300多件案件,刚开始,面对每天七、八个庭审的高强度工作和从未办理过的新类型案件,她时常感到力不从心,常常怀疑自己是否能够胜任这项工作。但很快她调整好了心态,为了适应新的工作岗位要求,她积极向老法官请教,阅读他人的优秀裁判文书,加班加点阅卷、拟写庭审提纲、制作法律文书。为提高办案效率,在数量庞大、案情复杂的案件中,她梳理统计了辖区常发案件类型,通过细化案件分类,认真研究诉讼的原因和表现,找出解决方法。比如,她在办案中发现土地承包纠纷主要集中在几个村,为此,她邀请相关基层组织负责人召开农村土地承包问题座谈会,使大部分土地承包纠纷在不出村的情况下就得以解决。
“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街镇”。作为民二庭的网格法官,陈伟伟每周都会抽一天时间与村干部、网格员在同一个屋檐下办公,对周边的纠纷开展集中调解,还定时对网格员、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作为村干部,最怕遇到财产分割、土地流转这类法律上的疑难杂症,现在陈伟伟法官每周上门指导,平时电话、微信联系也方便,对我们社区真是一件大好事。”邳州市马场社区基层干部说。
陈伟伟从事法院工作十余年来,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地履行着自己的责任,面对各式各样的人、各种复杂多样的矛盾、家长里短的琐碎,她如同柔和细腻的春雨,潜移默化地让当事人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来自法官内心最温暖的公平正义。
黎方, 1976年9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现任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一级法官。先后被评为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全市法治先进工作者、全市优秀法官,并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办大案,办难案,办好案。黎方工作12年以来,在审判实践中提升能力,已成为泉山法院刑事审判的中坚力量。在审判工作中,他从不简单的就案办案,而是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2020年,他审理了周某某等9名被告人以高价征集回购销售的钱币、邮票为名实施的集资诈骗一案。由于被害人大多为七八十岁的老年人,被骗的都是养老钱,财产追回成为案件办理的重点。黎方在办理该案中,一方面查明案件的基本案情,另一方面对被告人的财产情况进行调查取证,采取措施,同时对被告人及其亲属释明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促使各被告人积极退赃、退赔,最终追回被诈骗的110万元,退赔近80万元。
近五年来,黎方承办刑事案件600余件,其中不乏多起最高院、省高院指定的重大案件,一些案件被中央电视台、《人民法院报》等媒体报道,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反响。在扫黑除恶关键时期,他勇挑重任、冲锋在前,先后审结了周某等5人、王某某等17人、梅某某等1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这些案件都是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黑恶势力案件。泉山法院刑事审判庭连续三年荣获泉山区“扫黑除恶先进集体”,荣誉背后,黎方功不可没。
星光不问赶路人。审判业绩的背后是一次次灯下的奋笔疾书,是一次次审判台上的正义坚守。面对狡猾的被告人,黎方总能明察秋毫,竭尽所能还原案件事实真相。面对因婚姻家庭等矛盾引发的轻型案件,他又耐心调解,充满温情,经他审理的附带民事诉讼调撤和解率达80%,多数被告人适用了缓刑等非监禁刑,并且没有再犯罪情况。他把对司法事业的热爱融入到工作中的点点滴滴,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时间和法律检验的铁案。
匡伟,1981年7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现任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民一庭一级法官。先后荣获徐州市三八红旗手、徐州市五一巾帼标兵、徐州法院优秀工作者等荣誉称号,被鼓楼区委区政府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我希望自己能充分发挥女性法官细腻审判的工作特色,努力让承办的每一个案件成为‘免检产品’!”在谈到职业理想时,匡伟总是用最温柔的语气说出最“硬气”的话。对于自己办理的每一起案件,她都能在准确理解法律规定的基础上,把好法律关、事实关、证据关,并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审查每一份证据材料,同时坚持“调解优先”的审判原则,立足化解和疏导矛盾,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对于工作,匡伟从没有过畏难情绪,经常主动要求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并专注于涉房屋、土地等不动产纠纷、合同纠纷和侵权纠纷案件的处理。近年来,共审结民事案件近1000件,妥善化解了一大批涉民生系列案件。
“深”“全”“活”“和”“严”是匡伟进入法院工作十几年以来的工作准则和自我要求。她深知一名优秀的法官不仅要解决法庭内当事人的困难,也要“走出去”“沉下去”,主动为群众提供更多的帮助。作为网格法官,匡伟经常走进网格、深入社区,现场调查与调解辖区百姓所面对的物业服务、小区车位、邻里纠纷等矛盾。在疫情防控期间,匡伟主动冲锋在“抗疫”一线,一栋栋排查、一户户询问,更是与社区网格员一起排查出该社区残障人士裴某,无监护人这一问题。后经过调查,根据鉴定意见、当事人陈述及相关证据,根据最有利于被申请人的原则,作出认定裴某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指定其侄子裴某某为监护人的判决,解决了当事人的难题。
进社区、进校园、进军营,在匡伟心中早已成为法院工作的“规定动作”,“帮助别人能让我快乐,让我更好的珍惜生活。”这样一个播种帮助收获快乐的法官,在工作之余也有很多兴趣爱好,曾获得省高院建院60周年书法、摄影展活动书法作品二等奖。
“温柔有力量”是周围人对匡伟的评价,作为普通而平凡的一名女法官,她坚持日复一日,默默坚守,以司法之力,促一方和谐,护一方民生,暖一方民心。
刘超,1972年11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1990年应征入伍,部队复员后先是从事法警工作,2011年开始从事审判工作,现任丰县人民法院一级法官。多次获得个人嘉奖、先进个人、优秀法官等表彰奖励,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不苟言笑、勤奋踏实,步履匆匆,是大部分人对刘超的印象。 扎根审判一线十余年来,他怀着对司法事业的忠诚奉献和担当,以扎实的法律功底、敏锐的洞察能力、丰富的审判经验、娴熟的办案技巧、过硬的工作作风,踏实工作,守护正义,是无愧于党和人民的“孺子牛”。2016年以来,他承办及参与审理的案件1822余件,其中判决743件,调解512件,撤诉422件。
从一名人民子弟兵到一名法警,再一步步走上审判岗位,刘超的初心和使命始终不曾动摇。2021年在审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时,为查清案件事实,庭审历时8个小时,直到晚上10点才结束。庭审结束后,刘超的嗓子哑了好几天,同事不解,问他为何不择日开庭再审,他说“我早日审判了,群众心里的石头也能早日放下,群众的期盼,等不了。”
刘超始终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尽力办好每一起案件,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2019年,在审理一起涉女性网红名誉侵权案件时,双方在网络上进行舌战。为防止案情炒作、矛盾升级,刘超迅速梳理案情,确立快审快结案的审判思路。在庭前对当事人多次进行教育,告知不得利用网络对案情炒作及其炒作的相应后果,判决均未上诉后,刘超立即组织当事人判后履行,最后该矛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将心比心,时刻以百姓事为己任是刘超的工作信条。在一次庭审中,被告因心脏病无法参加庭审。为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结束了当天庭审后,刘超就马不停蹄的来到被告家中,将庭审笔录详细的向被告释明。由于当事人年龄较大,很多问题反复问上好几遍也不解其意,刘超没有一丝不耐烦,面带笑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耐心的向其解释,并为其做好质证笔录。
以行动换信任,刘超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真诚的初心,肩负着守护法律和正义的责任,诠释着对司法审判的热爱,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着不平凡的业绩。
杜晓庞,1975年5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94年12月应征入伍,2006年1月转业至睢宁法院,现任睢宁法院司法警察大队队长。曾先后获“全省法院司法安全警务工作标兵”“十佳政法杰出卫士”“全市法院司法警察业务能手”“全市法院优秀工作者”“全市法院优???秀司法警察”等多项荣誉20余次,被徐州中院记三等功一次、嘉奖两次。
忠诚担当,履职作为。新冠疫情肆虐期间,杜晓庞主动请缨,奔赴基层疫情防控一线,38天,带领36人次,登记检测居民3000余人次,志愿服务300余次,疫情防控知识普及4000余次,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他时刻与人民群众共进退,用赤诚与热血守护山河无恙,直至疫情寒冬逾越,春暖花开的日子到来。
杜晓庞立足职责,以身作则,严格要求,立警为公,执法为民。15年来,他兢兢业业,克己奉公,站岗执勤、值班安检、处理突发情况、执行押解任务不计其数,特别是涉黑案件审理时期,3件涉案被告人达数几十人,一连9天、10天庭审活动,他披星戴月,栉风沐雨,每天5点起床押解被告人,晚上10点再将被告人送至看守所,用扎实过硬作风做好庭审全流程安全保障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庭审任务。
杜晓庞心系群众,心系冷暖,为民尽责,为民解忧,安检门前,想群众之所想,解群众之所困,看到群众腿脚不便,行动困难,第一时间安排轮椅送至审判庭,来来回回,贴心备至;看到老人因交通工具问题停院至深夜,且身上拮据,便自费安排老人住进旅馆;看到落水女童,不顾尚未痊愈的身体,毅然跳入高4米、水深达3米古护城河,他厚植为民的炽热情怀,被学习强国、人民网、最高人民法院等20多家国家、省市主流媒体深度报道,在徐州法院迅速掀起了学习杜晓庞英模事迹的热潮,荣获市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杜有刚,1982年3月生,中共党员,法学硕士,现任市中院审判监督庭审判员,二级法官。曾先后获先进工作者、办案标兵、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先后荣获个人嘉奖四次,并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作为一名青年法官,杜有刚始终心怀法治梦想,深知裁判者责任的沉重,他秉承公正无私的工作态度和审慎负责的工作作风,妥善化解了大量的诉讼矛盾纠纷。独立办案五年来,他先后参与办理民商事再审及刑事再审案件2860余件,个人审结各类民商事再审案件960余件,年均办案数在180件以上。
在执法办案工作中,杜有刚心系群众,主动作为,在充分查明事实和准确适用法律的基础上,努力寻求能够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的最佳处理方案。在他的积极调解下,历经十年艰辛维权的职业病患者及时拿到赔偿,在临终前得到了满意的告慰;诉讼多年激烈对抗的集体土地上房屋买卖纠纷最终得以调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所涉地块的拆迁工作也得以顺利推进,案件处理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作为一名党员法官,杜有刚具备较高的政治觉悟和坚定的政治立场,在日常工作中任劳任怨,勇于担当。他曾主动担任重大紧急关联案件的主要承办人,通宵达旦草拟审理报告并向审委会进行汇报,确保办案任务顺利完成;他曾带领庭审法官助理组成专案小组,对360余件涉套路贷系列案件加班加点逐案排查,在梳理案情汇总数据基础上执笔撰写审理报告两次向审委会汇报,确保大批量案件得以依法及时审结。近年来,杜有刚所主审的案件中,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疑难复杂案件有30余件,其中2件被评为全市法院重大疑难复杂案件,4篇裁判文书被评为全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2案庭审分别被评为徐州市“千名代表听百案”活动优秀庭审和全市法院优秀庭审。
凭着对法治信仰的坚定和对审判事业的热爱,凭着对法官职业的尊崇和对人民群众的无限忠诚,杜有刚求索之路不悔,向道之心不移,始终坚守在审判工作一线,用心办理好每一起案件,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耕耘,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