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永红,1977年1月生,大学本科,现任邳州市人民法院碾庄法庭庭长。荣立省高院个人二等功一次,先后被评为江苏省三八红旗手、优秀女法官,徐州法院调解能手、廉政先进个人,邳州市政法工作先进个人、最美邳州人等荣誉称号。
自1998年考入法院,衡永红始终拼搏在基层审执一线,在基层人民法庭担任主职以来,她不光带领诉讼团队审理大量纠纷案件,还要带领执行团队办理全庭的执行案件,执行案件的结案率每年均在98%以上。为达到“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个奋斗目标,她带领全庭执行干警勇扛重担,克服万难,付出常人难以想象的艰辛努力。每周开展一次“黎明行动”,凌晨4点出发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大大提升了法庭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真的太感谢您了!衡庭长,如果不是您专门来这一趟调解说和,我们这件事真的不可能这么顺利解决。”被告岳某动容道。在衡永红承办的一起继子女起诉继母的继承纠纷案件中,考虑到作为被告的继母岳某已逾八旬、年事已高,作为原告的继子杨某因交通事故致残、行动不便,且直接宣判并不能真正化解家庭矛盾。衡永红决定开展巡回法庭进行审理,上门处理问题、解决纠纷。衡永红通过走访,明确双方矛盾的症结所在,与网格员、村委会共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对当事人辨法析理,是为了达到胜败皆服的效果。在每个案件上做到为当事人着想这个‘小事’,才能做好为民办事这个‘大事’。”衡永红说道。
在基层法庭工作的数年来,她组织开展巡回审理、街头普法、校园普法、法官进社区,法官进网格等普法司法活动上百余次。她十余年来长期坚持参与“党员妈妈”救助孤儿、扶贫济困等活动,坚持传递司法正能量。衡永红对群众的深厚感情,为辖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的不懈努力,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辖区民众的一致好评。
衡永红把最美好的青春都投入到了她所热爱的法律事业中去,怀揣一颗公正而真诚的心,服务社会,服务民众。虽然道路艰辛她却乐此不疲,始终把人民法官这个神圣的职业作为她毕生的追求,把做一名优秀的人民法官作为终身的奋斗目标。
陈青,1990年2月生,中共党员,法律硕士,三级法官。连续三年被评为金龙湖精神文明先进个人(最美志愿者),2020年度被评为经开区高质量发展考核先进个人。
“人生的舞台上,每天都在扮演不同的角色。但变换的是角色,不变的是我对法治的信仰和追求。”陈青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的理念,把法律条文的刚性属性予以再次演绎,让人民群众通过她的一言一行感受到公平正义。
陈青妥善处理了大量关涉民生案件、劳动争议案件,获得当事人的普遍赞誉。在办理一起饲养动物致人损害案件时,陈青多次对案件的当事人多次约见、多次电话沟通,进行详细耐心的法律释明,对合理诉求协调进行处理,认为饲养动物致人损害并非只有“咬伤”和“抓伤”,原告在骑行中与活动且无人看护的大型犬只相撞而倒地摔伤,故应认定为动物致人损害,被告不服上诉,后被中院驳回。该判决结果达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被最高法院官微刊发。反家暴法实施后,为进一步增强群众特别是广大妇女儿童的法律意识,陈青利用周末时间奔赴大庙市民广场进行“反家暴法”的宣传并进行法律援助,以接地气的语言和方式号召老百姓运用文明方式解决家庭矛盾纠纷,面对家庭暴力敢于说“不”,并在现场化解了4起家庭矛盾纠纷。
陈青还积极投身到军地共建、扶贫帮困、捐资助学等各项志愿活动工作之中。为学校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定期前往学校为师生开展法律讲座。她还是开发区法院“爱心妈妈”中的一员,与辖区内的3名孤儿建立了帮扶对子,关心、帮助他们的学习生活。为了让家境困难的大学新生圆大学梦,区团委发起了“希望工程圆梦行动”,陈青积极参与其中,竭尽所能为他们的学习与生活提供帮助和便利。
“真心、爱心、信心、耐心”,陈青在准确把握法律尺度的同时,把践行一名法律工作者的责任和使命,践行在“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上,在案件处理中注入司法的温度,以暖人心,练就“俯首甘为孺子牛”的精神境界,加入职业女性的侠骨柔情之美,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多办事、办好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黄文文,1983年10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2007年加入沛县法院工作,现任大屯法庭副庭长。曾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先后被评为徐州法院优秀法官,沛县“三八红旗手”“优秀巾帼志愿者”等。
“做法官,就是要为老百姓解决问题,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这句朴素的话语道出了黄文文的为民情怀。把责任扛在肩膀上,把心沉到泥土里,把温情送进千万家。
2020年,因院部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受理庭室进行调整,以致少年家事审判庭案件数量陡增,时任少年家事审判庭副庭长的黄文文,带领全庭干警克服困难,加班加点研讨案件、查阅卷宗、起草文书,圆满完成了审判任务。在办理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的离婚纠纷案件中,因双方家庭矛盾激烈,多次发生肢体冲突。一纸判决显然无法消除两家的积怨。为此,她带领团队厘清案件焦点矛盾,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细致有效沟通,最终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促成了双方当事人调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基层法庭面对的更多的是乡镇、农村,如何进一步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引导基层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黄文文有着自己的方式。通过巡回审判,她把矛盾纠纷化解和相关法律知识结合,送到群众“家门口”;通过下沉一线,她把送法进企业、进社区当成源头治理的基石;通过扶贫帮困,她为贫困儿童送温暖,为公益事业做贡献。
人民司法事业不是机械地审判,更不是不近人情的冷漠。在这十多年的工作中,黄文文把“为民司法”的信念深深根植于自己的内心,并把这份信念传递给身边的每一个人,传递给她带领的团队。或许,在追逐公平正义梦想的道路上还有许多曲折,但在追梦的道路上,她以十年如一日的坚守和尽心尽责的担当,身体力行的践行着人民法院为人民的理念,让老百姓感受到司法的温度,法官的情怀。
梁爽,1985年8月生,中共党员,法律硕士,现任睢宁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少年家事庭庭长,一级法官。曾获徐州法院优秀法官、少年家事审判先进个人,徐州市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手标兵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所在庭室荣获徐州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徐州市巾帼文明岗。
从事审判工作十四年来,梁爽始终坚持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以身作则,带头办案,主审、参审各类民事案件3000余件,无差错案件,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诉讼权利的顺利实现。
“想在先,干在前。”梁爽立足岗位,主动担当作为,识大局,顾宏观,从保障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以及维护婚姻家庭、社会和谐稳定角度出发,探索完善制度设计,培育“银发审理”品牌,参与预防打击性侵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呼吁联合打击家庭暴力,定期开展未成年犯判后回访,化解婚姻家事矛盾纠纷,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任现职期间累计妥善化解婚姻家事矛盾纠纷400余件。
工作中,梁爽认为多为当事人考虑一点,人民群众就更满意一点,司法的温度就会更厚重一点。她以慈母之心,帮助原是品学兼优的回访少年重新看见前方光明;以慈悲之心,让原本生活在将要支离破碎家庭的女孩重新感受到家庭的温馨、父母的疼爱;以慈爱之心,让受到批评、饱受指责的孩子在脸上重新绽放出笑容,用柔情让司法更有温度、更加亲民。
为了更好的服务群众,梁爽将司法职能进一步延伸。强化法治教育,护佑基层群众,每年“妇女节”、“儿童节”、“重阳节”等节日节点,她精心策划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并邀请妇女儿童和老人走进法院感受庭审现场;针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和继承编改编部分,以公益法律讲座、法院开放日、法治大讲堂等多种形式走进社区、机关,开展法治宣讲10余场次,覆盖基层群众2000余名;疫情期间,率先开展法治教育“云课堂”,全面覆盖全县逾万名中小学生、数千名基层妇女干部及百余名老年人群体,打通妇女、儿童及老人法治保护的“最后一公里”。
康磊, 1980年12月生,中共党员,法律硕士,现任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庭庭长,一级法官。曾被授予“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十佳政法干警”等称号,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两次。
从事法院工作十余年,康磊共办结各类案件近2000件,受到了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群众的一致肯定。自从担任刑庭庭长以来,康磊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刑事审判,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的处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期间,共主审参审涉黑涉恶案件9件105人,涉“保护伞”5件5人。疫情期间,从严从快审结了全省最大涉防疫物资诈骗案等多起涉疫案件,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2019年,康磊主审的汪某等2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是全市首例互联网领域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是传统“仙人跳”犯罪的2.0版本。也正是由于这种犯罪手法的升级,且没有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给案件的办理带来了更大的挑战。由于案件涉及人数众多,为了保障庭审的顺利进行,康磊带领审判团队争分夺秒、废寝忘食地对近百本卷宗发起了“攻坚战”。连续几个昼夜,康磊团队对数千条聊天记录、数百笔转账明细、几十家涉案酒店监控进行逐一核对,最终确定了公诉机关起诉的近一百二十起犯罪事实。为了能够清晰的展现各被告人的地位和作用,他们制作了该犯罪集团的组织结构图和每个被告人的专属图表,使合议庭能够清晰的掌握每一起犯罪事实。
庭审顺利结束后,为能够使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达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康磊团队对案件事实进行了逐一讨论,对每一个情节认真研究,逐步完善法律文书,并经过近一周、十数遍的交叉校对,最终形成了近7万字结构严谨、说理明晰的法律文书。正是这种严谨的工作作风,让26名被告人均在宣判后当庭表示服判,无一上诉。
康磊常说,作为一名刑事法官,只有充分运用党和国家赋予的法律之剑,为人民群众“扫”出一方安宁,才能不辜负人民对公正的渴求,无愧于群众对法官的信赖!
周美来,1982年12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审判员,二级法官。先后被评为市中院机关优秀共产党员、“高质量司法”红旗标兵,多次荣获个人嘉奖、办案标兵并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多篇论文在省、市级刊物上发表,所承办的案件中有两件被省高院评为全省百篇优秀裁判文书。
周美来所在的环境资源审判庭主要管辖各类涉农村土地的民事、行政案件。农村土地案件有其自身规律特点,背后往往夹杂着长久的历史遗留问题、复杂的家庭恩怨纠葛或长期的邻里矛盾冲突。周美来是从沂蒙老区山村里走出来的法官,自幼对农民和土地怀有深厚的感情,深知土地对于农民生存的重要性。他相信,只要本着一颗真心和公心去处理案件,终究会得到当事人的信任和理解。
“周法官,这个案子我告了很多年,本打算是继续往上告的,但冲你今天你做的工作,我不再告了。”徐老汉握着周美来的手,非常感动。七十多岁的睢宁徐老汉因宅基地和鱼塘的拆迁补偿与村集体和当地政府发生纠纷,徐老汉年事已高,文化程度很低,限于家庭条件又无力聘请律师。案件诉至法院后,经审查周美来发现对方的行为确实违法,损害了徐老汉的权益。考虑到徐老汉的具体情况,周美来亲自到当地组织调解,在徐老汉的亲属、当地村镇干部参与下,历经一个上午的协调,终于促使双方达成和解。
理论源于实践,又指导实践。在办案的同时,周美来还注意总结审判经验,自觉将办案工作与调研相结合。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意见建议,先后撰写了多篇司法建议和情况反映,其中一篇司法建议被评为全市法院十大优秀司法建议,一篇情况反映被省高院信息转发。执笔撰写了《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土地经营权的司法保障》《乡村振兴战略下土地经营权的司法保护与规制》《乡村振兴战略下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司法保护》等调研报告和论文,为案件审理、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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