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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三牛”徐法人丨“拓荒牛”候选人风采展示(上)
  发布时间:2021-05-24 10:24:11 打印 字号: | |


      陈雪艳,女,1975年12月,研究生学历,1996年参加工作,2002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新沂市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机关党委书记。2018至2019连续两年被荣记个人三等功,2020年被新沂市委评为“真抓实干型”干部。

      陈雪艳是一位“拼命三娘”型干部,这些年,新沂法院党建工作已经荣誉累累,“老先进没有老本可吃,弄不好同样会掉队,要对照新标准才能更先进”。担任机关党委书记后,她对党建工作始终保持“归零”心态,不断自我学习,用新思路新方法指导实践,带领机关党委以“融入式”党建为抓手,将党建工作与执法办案、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党建工作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具体化长效机制,促进法院党建工作水平再提升,党建工作法被最高院、徐州市委转发推广。

      “党组要以上率下,敢抓敢管,敢于担责”,作为党组副书记,陈雪艳在面对难题顽疾和急难险重任务时,不躲开不绕开不推脱,以舍我其谁的气魄,勇于担当,勇于创新,抓出了特色成效,管出了优异成绩。她探索绩效考核新样本,创新推行“党建+审执”联合考核,将党建工作成果融入业绩考核,列出支部和党员的考核清单,涵盖政治品格、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16个方面,实现党建工作考核由定性到定量转变。考评模式两次在全省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被最高法院全文刊发,入选全省法院司法改革案例。

陈雪艳常说,作为全国模范法院,备受社会各界瞩目,压力可想而知,所以各项工作必须要精益求精,对得起这项荣誉,经得起群众检验。

      “争当示范”的工作精神不仅推动了条线工作的高质量,而且带出了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干部队伍。

      陈雪艳带动党员干警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嵌入1083个网格,通过与村居书记、社区民警、网格员等联勤联动,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00余起,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疫情期间,组织党员下沉镇村、社区参与基层联防联控,参与抗“疫”志愿服务130余人次、防疫宣传活动20余场。去年,新沂法院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


      王震,1984年8月生,中共党员,法律硕士,现任睢宁县人民法院刑庭庭长、审委会委员,一级法官,兼任“全国法院扫黑除恶审判专家库成员”“江苏省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理事”,入选2020年度人民法院十大亮点人物。曾获最高院全国优秀法律文书一等奖、全国优秀案例分析三等奖、“个人二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二次、徐州市最美法官”、“徐州市五一劳动奖章”等。

      三年扫黑除恶攻坚战,王震接连承办并审结3件在全国、全省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每件达数几十名被告人、数百本案卷、数千份数据的涉黑案,让人摸不着头脑,厘不清头绪,但王震知难而进,别出机杼,敢闯敢创,深入践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与公检司协调配合,凝聚起专项斗争强大合力;突出庭前会议实质化,提高审判效率;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使被告人自愿认罪悔罪;创新了“集中研判、分段审理”高效方式,圆满审结3起重大涉黑案件,被上级法院誉为涉黑审判“睢宁模式”,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

      三年,王震为守护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长治久安,宵衣旰食、朝乾夕惕。以精深娴熟的业务,揽法理嫁接实践,162名被告人,1126页63.64万字判决书,让每个罪犯无一逃过法律的制裁,谱写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法治信仰;以精益求精的标准,用匠心雕琢初心,1151册卷宗,1139张光盘,14000余件书证,一页一页,一帧一帧,一张一张,让每个“司法产品”完美无缺,镌刻了“工匠精神、工匠司法”的法治内涵。

      王震对涉黑案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判决,开启了对涉黑组织破坏环境资源行为承担环境侵权责任的先河,案例获“全国优秀案例分析三等奖”,审结的陶某等22人涉黑案入选“全国扫黑除恶集中宣判典型案例”,程某等62人涉黑案入选全省扫黑除恶四大典型案例,张某等29人涉黑案写入省高院人大报告,中央电视台、人民法院报对他的扫黑除恶事迹进行了专题、专版报道。


      李魁,1985年8月生,中共党员,现任沛县人民法院大屯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沛县团县委副书记(兼职)。曾先后荣记个人三等功1次、嘉奖3次,荣获2018江苏爱岗敬业好青年、全省法院优秀司法建议、江苏政法新闻宣传工作优秀通讯员、市青年岗位能手、市优秀法官、沛县好人等40余项荣誉。在他带领下,大屯法庭先后荣记集体三等功1次,并相继荣获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徐州市青年文明号、全县先进基层党组织等多项荣誉。

      作为一名基层法官,李魁用脚步丈量司法为民的初心,群众的满意是他孜孜不倦的追求;作为一名法庭庭长,他用信息化填充智慧法庭建设,按下了法庭发展的快速键;作为一名团干部,他坚持面向基层、服务青年,以关爱青少年发展为着力点,开启普法维权新常态。

      “法官是社会矛盾化解的推动者,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刀尖上的舞者’”这是李魁的真实写照。作为基层人民法庭里的带头人,他不安于现状、积极寻求突破发展的瓶颈,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敢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为进一步提升法庭服务社会基层治理实效,他带领大屯法庭在全省第一个入驻网格化治理云终端。并在全市率先实现语音转写全覆盖、四级视频会议联网,在疫情期间,率先开启互联网庭审、成立网格法官工作室。还建立了全市首家集“家事调解室+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24小时自助服务+巡回审判”等多元解纷于一体社区善治的“龙固样本”,其先进经验在全省人民法庭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一滴水只有放进大海里才能永远不会干涸,一个人只有把自己和集体事业融合在一起才能有力量。李魁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撰写的案例被评为第二届全国青年法官优秀案例二等奖;他以谁执法、谁普法为先导,将10余名法官推向央视演播厅;他以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出发点,举办法治宣传进校园、进社区活动40余场次,24000余名师生受到法治教育。他以创新工作机制为抓手,形成了智慧法庭建设的 “大屯样板”、云上网格的“大屯特色”、多元解纷的“大屯机制”。


      滕丙业, 1965年12月生,中共党员,现任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曾被中央政法委表彰为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干警,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江苏省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被省人社厅公务员局、省高院联合表彰为先进工作者,最高法院表彰为全国执行工作先进个人。

      世上本没有路,是开拓的勇敢者带领羔羊走出的路。在抓执行改革创新上,滕丙业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实践,推动机制创新。2011年,他在学习外地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全员能动执行工作机制,受到时任最高法院院长肯定,并向全国推广。《光明日报》、《人民法院报》先后对该院全员能动执行工作进行了专题报道,最高法院也编发内部信息将此项工作作为经验交流予以转发。2018年以来,他带领执行局创新“一次有效执行”工作机制,通过该机制的运行,执行四项核心指标在全省名列前茅,被省高院确定为全省“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建设示范法院”。

      在抓审判管理模式优化上,滕丙业同志积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创新“诉非一体化”工作机制,加快构建立体化、多元化、精细化的诉讼程序体系,审判质效大幅提升。结案率、结收案比、调解率等核心指标位列全市法院第一方阵,尤其是“分调裁审”改革以来,该项工作走在全省法院前列。在抗击新冠肺炎关键时期,他身先士卒,主动投身抗疫最前沿,积极参与联防联控,总结了社区在防疫宣传、环境消杀、出入登记等方面的经验,并组织法官撰写《关于企业及社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法律服务指南》,为社区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和综合治理提供了有力的服务和保障。

      改革创新,就是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工作二十年以来,滕丙业从未停止改革创新的脚步,始终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敢于探索、敢于实践,以永远在路上的精神,坚定不移投身司法改革,交出了一份又一份精彩答卷。


      赵修文,1986年7月生,大学本科学历。2010年进入丰县法院,先后在研究室、政治处、顺河法庭、执行局工作,现任执行局副局长,负责财产处置工作。先后被市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2次,被县委县政府嘉奖2次,荣获院执行能手、优秀工作者等表彰9次。

      “闯”的精神加上“干”的作风,在执行局里,赵修文是出了名的“执行铁手”。自2015年以来,共执结各类案件3091件。赵修文负责财产处置类案件后,不断改革创新,通过大胆尝试各类新兴技术、先进工具和前沿理念,大大提升了财产处置的效率,同时也为当事人降低了财产处置过程中的时间成本和金钱成本。2019年,在办理涉丰县雨润房地产公司系列案件中,面对群众反映强烈、涉案部门较多等错综复杂的情况,赵修文没有退缩,多次调研涉该系列案件的历史成因、运营现状等情况,反复协调住建局等多部门共同参与,最终500余件案件全部化解,执行到位金额1800余万元,保障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了丰县高质量发展大局,赢得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群众的一致称赞。 

      创新,是赵修文一以贯之的工作作风。2020年,直播带货的风头正劲,赵修文脑海中闪现了一个想法,能不能将直播的方式引入到司法拍卖中,说干就干,很快赵修文通过微信推广、现场直播等方式进行了线上司法拍卖,大大提升了拍卖的曝光率。

      面对财产处置效率不高的问题时,赵修文说“执行工作要打破思维定式,老办法行不通,我们就找点新路子。”在对徐州一处房产启动财产处置过程中,他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在全省首次尝试对不动产进行1元起拍,收获了良好效果。在负责财产处置工作中,他带领团队干警通过尝试各类询价、启用电子封条、开通网上直播、调整工作流程等方式,为当事人实现债权超3亿元,受到广大当事人一致好评。


      高晶,1986年5月生,本科学历,现任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庭庭长助理、员额法官。曾荣记个人三等功两次,被市中院评为少年家事审判先进个人,数十篇调研文章在国家、省市级刊物上发表。

      “家事法官的智慧,可以使法律成为调节人情冷暖的调味剂。”高晶从不就案办案,而是充分利用心理疏导、温情调解、法官寄语等方式定分止争。

      一起老父亲再婚引发的继承纠纷案件中,庭审之初,父子心中多年压抑的委屈倾泻而出,情绪异常激动,高晶及时暂停庭审,对双方进行心理疏导。耐心的倾听后,继母成了解开父子心结的关键。经过多次调解,父子达成调解协议,至此,这起父子间因拆迁安置房产引发的长达数年的家庭矛盾案结事了,家庭恢复平静,父子亲情得以延续。

      高晶先后参与审结全国首例民政部门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未成年人见义勇为溺水案、全省首例妇联代为提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等一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14岁的小薛生活在一个小村庄,父亲因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母亲也离她而去毫无音讯。天有不测风云,祖父突患疾病撒手人寰,祖母年迈无劳动能力,生活举步维艰。小薛符合困境儿童的救助条件,但民政部门要求其提供母亲下落不明的证明,小薛只得诉至法院申请宣告母亲失踪。

      在承办该案后,高晶钻研相关法律规定,多方奔走调查协调,最终依法判决宣告其母亲失踪。该案被最高院作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与少年司法制度创新典型案例发布,被省高院作为公报参阅案例发布,入选江苏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优秀案例。

      育德于法,春来雨润万花开。高晶参与创作并主演了以铜山妈妈关爱困境儿童为主题的微电影《爱?姗姗来迟》。在江苏法院形象片中,她展示了铜山法院审结全国民政部门撤销监护人资格案的审理始末及审判感悟。同时,积极参与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到辖区学校宣讲法制课,在幸福家庭学校开展专题讲座。

      作为一名新时代的法官,高晶以女性的柔情与智慧,用“法言+心语”的方式,坚守“温柔的正义”,用专业的司法保护为受伤的孩子撑伞、给迷途的家庭点灯,传递着家事审判独有的司法温度与人文关怀。


      刘佳, 1985年9月生,中共党员,现任市中院立案一庭审判员,三级法官,徐州市《民法典》讲师团成员,省法学会港澳台法律研究会理事,先后获评徐州市优秀公务员、徐州法院新闻宣传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在领导和同事们的眼中,刘佳是司法调研的一把好手,是执法普法的业务能手,是兼具实力与流量的新时代女法官代表。她常说,从“0”到“1”,突破没有捷径。

      “于老百姓而言,法律往往是晦涩难懂的,被误读被曲解是常有的事。”尽管案牍劳形,但每逢普法刘佳必欣然前往。因为她始终认为能够于法庭之上定纷止争固然是好,但都不及授人以“渔”,普法是执法的应有之义。

      去年5月28日《民法典》刚刚颁布,刘佳便第一时间把这本全文1260条的大部头学起来了。从0到1,突破自我没有捷径。她充分利用乘车甚至做饭等闲暇时间学习,日积月累,光是整理的材料密密麻麻就有4万余字。入选徐州市民法典讲师团后,她先后走进多家机关企业和广播、电视台等媒体解读民法典。朴实的语言、生活的案例,她的娓娓道来让民法典的精神内涵如同涓涓细流汇入老百姓的心中。

      “凡欲有所立,必先予破。破而后立,晓喻新生。”刘佳曾在文章中写道。驻足、反思,跳脱思维的牢笼,拒绝千篇一律、流水线产品,敢想实干,匠铸精品,这便是一个“拓荒牛”女法官的司法智慧与勇气。

      去年疫情爆发期间,刘佳克服居家办公的不便,潜心钻研业务难题,破除固有思维模式,创新调研方法形式,日夜兼程地策划、组织撰写了《审判监督十思十省》、《减刑假释名片与工作展望》、《书记员秘籍》三个系列调研文章29篇,其本人单独撰写7篇。《对“隐性拒绝裁判行为”的质疑》一文得到了花玉军院长的专门荐文,在全市法院掀起学习热潮。

荒田难耕,若没有坚定的决心与足够的勇气,就无法迈出艰难的第一步;守田不易,若没有十二分的努力与付出,怎能迎来一个又一个美丽的司法春天!


      何秀娟, 1988年11月生,中共党员,法学硕士,现任市中院刑一庭审判员,三级法官。荣获个人三等功两次,多次荣获全市法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信息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

      2013年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毕业,何秀娟以笔试第一的成绩考入市中院,她是市中院最年轻的员额法官。在刑一庭工作八年期间,她始终精益求精,辅助办理和承办了多起重大疑难案件,包括省高院指定管辖的胡某某故意杀害法官案、张某某等人涉黑案等,撰写的多篇文书获评优秀裁判文书。她以强烈的责任感和敏锐度延伸案件审理效果,编写的两篇涉枪爆犯罪信息被省委、最高院、中央办公厅采用,撰写的毒品犯罪调查报告受到市委、省高院的充分肯定,拍摄的涉疫情犯罪普法短视频三天内网络点击量突破20万次,为稳定防控大局提供司法助力。

      作为市中院刑一庭综合组成员,何秀娟深知参与对全市法院刑事审判的指导工作光荣而艰巨,不能有半点懈怠。她撰写了关于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危险驾驶、轻伤害案件等17篇调研报告,针对拒执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证据审查、定罪量刑等问题,先后起草6件规范性文件指导办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深度调研打财断血难题,参与起草《黑恶势力刑事案件涉案资产处置工作指引》,在全省率先对涉案财产处置和政法机关协同配合职责进行详细规范,参与制定《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的意见》等26件规范性文件,执笔报送的徐州法院重大黑恶案件审理经验做法被最高院专刊刊发。

       追求卓越是何秀娟的座右铭,她以特有的冲劲和悟性在办案中迅速成长为调研能手。她撰写的论文曾获得第十三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主题征文一等奖,并作为获奖代表在大会作报告。她多次执笔参与最高院课题、徐州法学会会长圈题、市中院重点调研课题,编写的上诉人被诉交通肇事罪二审改判无罪案例入选全国法院年度案例,在全省法院优秀调研成果(2010-2019)评比活动中,三项调研成果分获二、三等奖。


       往期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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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唐新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