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道强,1967年11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为贾汪法院少年与家事审判庭庭长,曾被评为徐州市文明法官、人民满意法官、十佳法官、知名法官、全省调研工作先进个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
“我是一名党员,也是一名法官,承载着社会的期盼。只有不断地努力,才能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召示法律的信仰。”二十多年来,王道强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王道强团结全庭干警顽强拼搏,通过办理的案件对家事纠纷特点、司法理念、审理原则、法庭布置、团队建设、工作方法、证据规则等方面进行了专题研究,总结出一系列符合家事审判规律的工作机制,其中冷静期工作机制被民法典吸收。省高院领导表示,近年来的很多司法经验成果也在民法典中被吸纳与肯定,如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就有着江苏徐州贾汪法院率先探索实践的贡献。
王道强带领全庭干警,扎根实践,先后创新出“亲情弥合八步法”、“保护令适用八步法”、“行为执行八步法”,起草了国内首份《关于适用冷静期处理离婚纠纷的实施意见》,用大爱和智慧缝合了一个又一个濒临破裂的家庭。22年来,他共计办理民商案件4000余件,75%以上的案件以调解的方式结案,首创“案后跟踪回访督促履行制度”,92%以上的生效文书得到当事人自觉履行。
“一个人的能力有大有小,但不管能力如何,都要有一颗匠心,对法律负责,对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负责。”王道强总是这样告诫自己。一起工伤赔偿案件中,60岁的王某在工地受伤,被认定为四级伤残,仲裁裁决后,用人单位某园林公司不服仲裁裁决提起诉讼。王道强多次做工作,园林公司愿意大幅度提高赔偿数额,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王某的晚年生活得到了基本保障。2018年的一起案件中,为了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使女方不因离婚而返贫,王道强首次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审理,多方位辩法析理,取得当事人的理解。最终,判决男方支付女方20万元,在当地购买房屋一处。他用爱心和善良、智慧和真诚不断地打动当事人、感染当事人,促成案件的和解,维护弱者的权益。
林佳锟,1981年6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一级法官。先后荣获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徐州市青年岗位能手、徐州法院优秀法官、徐州法院个人三等功等荣誉称号。
专业、速度、忙碌,是林佳锟给人的第一印象,也是同事们对他工作的高度评价。入院十年,3600多天,从书记员到副庭长,林佳锟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轮回又重复、简单却辛苦的工作中,始终坚守初心,面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总是冲锋在前、敢于担当。
“难,是大家对建设工程类案件的第一反应,如果大家都不愿意做,那就只能要求搞建筑工程的人别有官司了。”幽默的林佳锟用最戏谑的语言道出了最大的苦楚。众所周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普遍存在施工时间长、标的额大、诉争问题多等现象,也必定会有法律关系复杂、证据数量多、事实难以认定等问题出现,并且常因管辖、工程价款审计,工程质量鉴定、工期审计等问题导致审理周期长,这无疑是块“烫手山芋”。但林佳锟不怕苦、不怕累,敢啃“硬骨头”,在攻坚克难中积极想办法,长期重点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破产清算案件等一系列疑难复杂案件。2019年审结民事案件200余件,2020年审结民事案件300余件。
工作中的林佳锟勤学善思,注重总结。他创设简案快审五步工作法、提出破产审判工作创新机制、推进成立破产案件协调联动机制、制定破产案件审判流程节点手册、构建审判工作流程图……有效提高了破产案件的审判效率,为全市法院企业破产工作迈上新台阶贡献了力量。
“对当事人来说,耗在打官司上的时间就意味着金钱,有时甚至是生命,咱可不能放松警惕。”喜欢思考的林佳锟闲暇之余总是在脑海中琢磨案子,积极探索建设工程纠纷类案件审判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尽最大可能缩短案件审理周期,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一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林佳锟仅用三天时间即化解了89名业主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之间的矛盾,既维护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又帮助房地产开发企业克服困难,这种勇挑重任、敢闯敢试的拓荒精神正是他日常工作状态的写照。
潘子龙,1988年11月生,硕士研究生,现任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副主任、团总支书记,先后被市中院评为“优秀工作者”,经开区“优秀共青团干部”,一篇案例被市中院评为精品案例,一篇论文在江苏省第三十二界学术讨论会中被评为优秀奖。
“让最少的人做最多的事”,这是潘子龙带领团队的工作准则。面对问题、未知和困难,他勇于挑战、勤于思考。他永不松懈、坚持奋斗的拓荒精神,影响着身边的同事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大胆创新。
经开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虽然人员最少,但办事效率却最高,跑出了为民司法的“加速度”。潘子龙对执行案件节点管理进行大胆创新,带领的团队平均办理案件天数保持在20天左右,大大提高了办案质效,并成功争创为徐州市“青年文明号”。根据此项管理工作撰写的论文《从沉睡式弱监管到可视化强监管的改革——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的模式重塑》在江苏省第三十二界学术讨论会中被评为优秀奖。
对于执行工作来说,面临的最大挑战不是被执行人的狡猾,而是执行法官仍然用旧有的逻辑办案。潘子龙总能充分利用协同执行的优势,织密执行天网,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办案过程中,他常常用奇招,见实效。在执行一起周某与李某的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在用传统的查控方式查找70余次后仍未执行到位的情况下,潘子龙巧妙借助执行悬赏,协同公安组织共建执行格局,最终成功拘传到被执行人,依法保障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该案例被市中院评为精品案例。
做为经开区法院第一任团总支书记,潘子龙带领院团总支紧紧围绕“凝聚青年、服务青年、当好桥梁、从严治团”的工作主线,扎实做好“干警身边的共青团”。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潘子龙组织全院青年干警提供服务、贡献力量,该团总支是徐州法院系统唯一被评为“徐州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青年组织”的集体。另外,他所主办的“青少年权益典型案件和热点事件响应机制”品牌被团市委授予徐州市“一团一品”优秀品牌。
郭海泓,1969年7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邳州市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审委会委员、一级法官。曾立省高院个人二等功1次、徐州中院个人三等功1次,先后被评为全市法院优秀法官、家事审判先进个人、全市政法工作先进个人等。
作为庭长,郭海泓带领少年家事审判庭立足审判,积极探索完善、总结少年家事司法审判经验,案件质效成绩突出,亮点工作纷呈。五年来,共审理各类案件5805件,审结5702件,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0.89%,调撤率为46.48%。
在狠抓案件质效的同时,郭海泓更加注重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在少年刑事审判中引入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疏导和亲情感化机制,并积极开展回访帮教活动,庭审教育率为高达100%,在惩戒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有效贯彻了感化和挽救方针,起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在审理离婚案件中,积极适用财产庭前申报登记制、家事调查工作机制、“感情冷静期”调解机制,充分发挥社会调解员介入调解机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后,少年家事审判庭共作出32件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维护了涉案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郭海泓带领全庭干警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先后组织开展“送法进校园”、模拟法庭、法治课堂、街头普法等活动60余场,为辖区内12000余名学生进行了普法教育。
在带好团队的同时,郭海泓充分发挥“领头羊”的作用,连续六年,年均审结各类案件超300件,调撤率和调解自动履行率始终保持在45.7%以上,无缠诉、信访,上诉案件零发回、零改判。他用自强不息、开拓进取的“拓荒牛”精神,积极创新未成年人犯罪审判方式,将品格纳入法庭调查、判后回访、心理咨询帮教等工作。他坚持以和谐司法、恢复性司法、专业性司法为引领,积极探索完善并总结少年家事司法审理经验。他时刻以敬畏之心对待手中的审判权,以感恩之心对待群众的嘱托,用法律知识和真诚化解了一起又一起纠纷,用实际行动谱写了一首人民法官司法为民的美丽篇章。
周提海,1978年6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铜山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法官。先后荣获全省法院优秀法官、全市最美法官、全市优秀青年法官、全市十佳法官、市政法杰出卫士等荣誉称号,并被省高院、市中院分别荣记个人二等功、三等功。
周提海曾在基层法庭工作十九年,无论是剑拔弩张的群体性纠纷,还是鸡毛蒜皮的家庭邻里矛盾,他总能依据法理,讲清事理,公正了断。
在朱某夫妇诉儿子儿媳人身损害赔偿及赡养纠纷案件中,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且不愿与对方见面。周提海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和诉求,了解矛盾真正的症结所在,指明各自错误,释明法律规定,并反复对当事人进行思想情感上的疏导。从下午2点到晚上9点,周提海往返朱某及其儿子家达七个来回。最后,原、被告双方均被他的耐心和真诚所感动,愿意主动修复关系,案件得以成功调解,一家人和好如初。
对涉企案件的处理直接影响到企业未来的生存与发展,进而影响当地经济社会的整体发展。调任民二庭庭长后,周提海迅速转变角色,秉持严谨、审慎的办案理念,慎用诉讼保全等措施,在办好案件的同时尽量降低对企业的不利影响。
“近年来,铜山区正处于新旧动能转换、经济转型升级重要时期,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破产审判压力逐年增大。困则思变,我与同事一起,立足审判实践,持续创新机制,不断提升铜山破产审判品牌影响力。”周提海如是说。
牛头山铸业等三家钢铁企业曾是铜山的龙头企业,却因政策等原因进入破产程序,周提海将职工债权问题作为首要紧急事项,带领审判团队通过“提前式、精准式、嵌入式”方法及时兑付3200余名职工债权6500余万元,解决了民生和发展难题。
周提海还创设开放式资产处置方式,在全市率先制定出台管理人规范细则,审结全市首例房地产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件,1篇论文在国家级评比中获奖,参与的“执转破”课题被确立为全省法院重点调研课题,“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经验做法被市委《徐州调研》刊载。
许清华,1988年4月生,本科学历,现任丰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大学毕业后进入法院,先后在研究室、执行局、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履职,从事过执行、宣传、信息、综合文稿等工作,多次荣立市县新闻舆论工作先进个人、信息工作先进个人、优秀网评员等称号。
许清华主要负责新闻宣传和自媒体更新工作,为提高文字写作能力,他边学边干,以干促学,总结出“紧抓‘重点’、围绕‘热点’、深挖‘特点’、宣扬‘亮点’”四点工作法。先后在《人民法院报》、《法制日报》、《江苏法治报》、《江苏经济报》、《徐州日报》等各级各类权威媒体刊发宣传稿件700余篇。于此同时,他还不断创新宣传内容,熟练掌握并运用电脑、数码设备等,在自媒体平台上持续发力,提高了宣传报道时效和质量,参与制作图文、H5、视频等形式多样的原创微信近600期,多篇创意微信被省高院、市中院等平台转载。在2015年度政法机关微信排行榜中,丰县法院排名全国法院系统第44位,居徐州市基层法院首位。微信公众平台建设工作经验被最高人民法院简报予以推广。
为提高宣传质量,许清华在提高宣传工作计划性和前瞻性上下功夫。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宣传工作计划,确保宣传工作有条不紊展开。探索建立部门宣传联络员制度,畅通与各部门联系渠道,围绕巡回审判、知识讲座、案例宣传等工作重点,加强宣传策划,切实增强活动效果。2019年,为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他组织策划了“不忘初心记使命、聚焦盛世共朝阳”主题征文活动,征集文章20余篇,在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出浓厚宣传氛围。
作为一名法院文字工作者,许清华热爱学习,闲暇之余广泛涉猎政治、经济、生态、民生等方面知识,完善知识结构,开拓视野。他时刻关注党中央、省市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法院的有关要求,认真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书籍,不断用先进的理念袪除思想之垢,夯实行动之基,时时处处自觉规范言行,努力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等方面争先锋、做表率。2019年以来,共撰写各类综合性材料200余篇100多万字。
孙海英,1984年1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现任市中院研究室法官助理。曾连续三年荣获个人嘉奖,授予三等功一次,被评为全省法院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个人、市中院“优质服务”红旗标兵等。
疫情当前,岗位就是“战”位。2020年鼠年除夕夜,疫情尾随着跨年钟声突然来袭,虽不能救死扶伤抗疫在一线,新任“小编”的孙海英借助《徐州审判》微信平台及时向社会传递涉疫资讯和法律知识,用一篇篇文章、一幅幅图片,字字句句在这场防疫狙击战斗中成功开辟了“线上战场”。
一年多来,“5+2”“白+黑”,她在繁忙的工作之余坚持每日更新,创设十余个特色专栏,累计推文700余篇,其中原创司法调研文章240余篇,累计阅读量达60余万次,关注公众号的粉丝人数从500余人增加至5000余人,公众号平台作用和社会效应显著提升。日日夜夜,她以平凡的举动,守住了自己不平凡的坚持。
家庭和睦子孙贤是每一个人的渴望,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能够参耕徐州法院家事审判改革试验田,作为改革的见证者、参与者,难忘而幸运。2015年,恰逢家事审判改革探索的重要时期,孙海英满怀赤诚投身于家事调查员等四项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相关征文、重点调研课题之中,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少年家事司法工作中的运用》等六份规范性文件的拟稿,回访帮教失足未成年人近百人,为预防校园欺凌、反家暴工作进言献策……
“奋斗是青春的底色,行动是最好的传承,在平凡的岗位上也可以有大大的梦想。在人生这项自我塑造工程中,我们每天搬砖垒墙都是在为自己建房子。”六年来,兼任内勤的孙海英始终认为,无论是看似平凡单调的常规工作,还是纷繁琐碎的事务性工作,都不应被轻慢。只要始终秉持坚定、踏实、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在掌握规律的基础上寻求突破创新,持之以恒,也能用最平常的砖砌出坚硬的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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