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候选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4-11 12:22:08 打印 字号: | |

     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74号)要求,市中级法院联合市人社局认真做好全市法院系统评选推荐工作,报送的推荐对象经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后,确定以下4个集体和5名个人为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候选对象。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候选对象

    1.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

    2.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3.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4.邳州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二、全省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候选对象

    1.陈雪艳(女)新沂市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2.宋  遥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执行局局长

    3.杜晓庞  睢宁县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科科长

    4.阚  伟  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5.刘  洋(女)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主任

公示期为2023年4月11日至4月17日。公示期间,如对以上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向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16-85952082,83705274。

联系地址:徐州市淮海西路416号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处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1日      


 
责任编辑:唐新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