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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法院召开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新闻发布会
作者:杜万亮 冯卫宁  发布时间:2023-07-24 09:32:42 打印 字号: | |

721日,邳州法院召开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新闻发布会。中国网、中新网、市场信息报等7家媒体应邀参加。

发布会上,邳州法院速裁庭庭长衡永红向媒体通报了邳州法院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情况。速裁庭副庭长杜万亮发布3件金融纠纷典型案例。

邳州法院通过构建一站式全流程金融纠纷多元化解绿色通道,将司法服务全面嵌入到普惠金融风险防控一线,收到明显成效。自20213月成立金融纠纷调处中心以来,已成功处理金融纠纷案件3260件,经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室成功化解案件1710件,执行结案926件,成功为金融机构收回不良贷款1亿余元。

 

发布会还介绍了邳州法院织密普惠金融健康发展司法服务网,服务金融高质量发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

一是创新举措,平台一站式服务。与邳州市司法局、邳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邳州支行四家单位共同成立了邳州市金融案件调处中心,该中心下设金融案件人民调解工作室、法官调处工作室、巡回法庭工作站、执行工作站,同时作为金融司法网格点,充分释放涉金融案件的多元化解活力,将金融机构的风险管控与司法强制力结合起来,完美契合普惠金融的小额、分散、范围广、风险多的特点。

二是汇聚合力,纠纷高效率化解。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室由市司法局调派熟悉金融业务的人民调解员进驻,作为金融解纷的第一道防线,整合多方力量将纠纷化解契合进银行贷后管理。在金融借款出现逾期风险后,银行风险控制人员均可第一时间与人民调解员联系,银行与当事人的调解意向经人民调解工作室形成书面调解意见,该调解意见可及时衔接邳州法院司法确认,给人民调解协议法院强制执行的司法保障,违约即可强制执行。

三是党建引领,团队精英化配置。成立了金融审判巡回法庭、金融审判庭党支部,以党建工作为统领,立足自身实际,形成党建和审判业务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的运行机制,全力打造金融先锋品牌。实行员额法官+专业化调解员工作模式,优化专业团队建设,科学配置团队工作人员,通过对接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室,开展司法协作和司法审判。大力开展智慧审判,全面推进无纸化办案,综合利用电子送达、集中送达等集约方式,提高案件审理效率。

四是能动司法,财产一体化查控。金融纠纷执行工作站由邳州法院执行局执行骨干带队进驻。在调解、审判、执行全流程中根据银行的申请及提供的财产线索,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控和实地查封相结合的方式,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并在金融案件正式执行立案前,大力开展执前和解工作,建立自动履行激励机制;在金融案件执行立案后,全方位无死角深挖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全面进行网络查控,并收集被执行人拒执线索,做好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的准备。对涉金融纠纷案件进行实时管控和动态跟踪,一体化推动及时保全、快速调处、有力执行的金融纠纷化解专业模式。

五是协作共享,风险源头上防控。金融纠纷调处中心同时也是金融司法网格点,旨在加强金融司法协作,嵌入邳州市委政法委金融网格平台,方便成员单位及时了解金融活动开展情况及出现的问题、金融消费者对金融机构服务的感受及意见建议等,经过金融纠纷调处中心统一管理,分析、研判各家金融机构可能或已经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第一时间提出司法建议,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下一步,邳州法院将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建立健全与金融监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交流工作情况,共同研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对策措施,多方面加强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综合能力建设,多举措引导金融纠纷非诉解决,及时预警金融风险,有效地化解金融领域矛盾纠纷、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秩序的健康稳定发展,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创新,为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力量。


 

案例 制度上有优势

基本案情

原告某银行邳州支行与被告张某信用卡纠纷一案,因被告未能按约偿还欠款,原告遂诉至法院,请求被告立即偿还欠付的信用卡透支款项及全部利息、违约金、费用共计35593.69元。邳州法院收案后,发现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标的额不大,为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及时化解纠纷,迅速启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将案件移送金融纠纷调处中心先行调解。在调解中心,经过调解员的释法明理,张某对自身欠款及违约行为没有异议,并表示愿意积极还款,但因自身身患疾病需要持续长期治疗,家庭出现变故导致生活困难现阶段无法偿还全部债务,希望银行可以宽限还款期限。最终在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银行和张某确定了还款期限,签署了和解协议,调解员协助双方向法院提交了司法确认申请,并得到了法院裁定调解协议有效的裁定书该起信用卡纠纷得以及时搞笑化解。

典型意义

本案系邳州法院金融纠纷调处中心通过多元解纷机制,发挥调解组织作用,以“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一站式解决金融纠纷的典型案例。该解纷方式不收取诉讼费,又极大的压缩了纠纷处理期限,为当事人提供了便捷高效、成本低廉的纠纷解决途径。这起金融纠纷的解决,既维护了金融机构和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又使当事人双方免于诉累,及时有效化解纠纷,为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为生产生活一时陷入困境的当事人及时获得司法救济提供了范例。

 

案例  处理上有理念

 

基本案情

李某、王某、张某等26人分别2018年至2021年间向原告某银行借款,原告依约发放贷款后,借款人逾期还款,银行提起诉讼前,仍未清偿。原告遂分别对李某、王某、张某等26人诉至法院,请求判令26名被告偿还欠付银行的借款本息,共26案。院对该批案件采取集中审理模式,经逐案征求意见,部分被告愿意调解。法官遂将案件分为两组,一组组织被告与银行代理人沟通调解方案并制作调解笔录;另一组由法官对不同意调解以及缺席审理的案件统一集中开庭,使用要素式审判方式进行审理,庭审后均在7日内作出判决。

典型意义

邳州法院金融法庭成立以来,面对人员紧张、案件增长的态势,采用传统的审理模式,不能适应案件增长的现实需求。该庭在总结院金融审判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于未能在诉前调解阶段调解成功的案件,推行模块化集中审理模式,以提高审判质效、便利当事人诉讼为目标,通过模块化审判,对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相同的同一类型的金融纠纷案件在同一时间进行批量集中开庭审理或诉讼中再次调解,极大提高了金融纠纷案件审判质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本次集中审理的26案是金融法庭运用集中审理模式审理金融纠纷案件的一个缩影,具有较强的代表性。

 

 案例三 防风险上有措施


基本案情:

2018年12月,借款人王某、保证人李某与某银行邳州支行签订《借款合同》一份,约定借款金额5万元,借款期限自2019年1月至2020年1月,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同时约定了其他权利义务内容。借款到期后,王某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该银行遂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借款本息,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未能提交证据证明曾在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主张权利,根据现行的《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中关于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相关规定,判决借款人王某承担还款责任,保证人李某不承担责任。  

典型意义

保证期间,是指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保证期间为除斥期间、不变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必须在保证期间内依法主张权利,才能使保证期间转换为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从而使债权人对保证人保全实体权利;如果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应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此时丧失的是实体权利。

本案判决后,本院及时向该银行发送了司法建议书,建议该银行及时规范留存保证期限及诉讼时效内向债务人及保证人主张权利的客观证据,同时建议完善地址确认书制度,以避免主张权利瑕疵。该银行在收到司法建议书后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司法建议中的问题及建议认真研究落实,并明确表示将尽快地做好改进工作,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业务学习,规范借款、催收流程,确保借款安全。下一步,我院将进一步延伸和拓展审判职能作用,坚持能动司法,持续发挥司法建议效能,积极提出各项改进建议和对策,防范区域内金融风险,以更优质的司法服务,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


来源:邳州法院
责任编辑:唐新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