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徐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全票通过了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人事任命事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王安顺为吴一冉等同志颁发了任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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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命
吴一冉为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 静为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吴修新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凌 霞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赵 超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昌奇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朱文茜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市人大常委会表决前,吴一冉代表拟任职人员作表态发言。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