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晓红
本报通讯员 辛春晓 王雨璠
近年来,新沂法院统筹各类资源,搭建多元解纷平台,推进诉源治理工作,通过诉前调解控制诉讼增量,专业调解打造联动共治格局,延伸职能推进纠纷源头化解,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上谋创新、求突破。“搭建诉源治理五大平台创新解纷模式”获评全省法院多元解纷与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优秀改革创新成果。
“专职化”诉前解纷有效率
“这么快就帮我们把工资要回来了,谢谢法院!”近日,在诉讼服务中心,新沂法院通过诉前调解化解了5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约定于2024年2月前一次性付清。拿到协议的工人高兴地连连道谢。
某建筑劳务公司与李某等5名工人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李某等人诉至新沂法院后,因案件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为快速化解纠纷,最大限度减轻涉案双方诉累,法院决定先进行诉前调解。
通过仔细摸排案件情况、调解意愿等,快速精准熟悉案情,一切准备就绪后,该院调解工作室对该系列案件进行诉前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人员吴以虎从法律法规知识及类似案件的处理进行释法说理,告知利害关系,并引导双方合理表达诉求、交换意见。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公司按照协议约定按时将劳务报酬支付给工人。
新沂法院充分发挥社会治理优势,聚焦基层治理中的堵点,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通过返聘退休法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招录法律专业人员等渠道,组建专职调解员队伍,编入“速裁”团队,建立“法院+工会”“法院+工商联+商会”等调解模式,采取上门调、在线调、预约调等灵活形式,全力争取纠纷“快结快了”。
“定向式”专业联调有力度
今年9月,新沂法院选聘5名知识产权特邀调解员,这是该院与知识产权局开展专业联调的又一创举。此前,双方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的实施意见》,开展多元解纷、助力特色产业发展、普法宣传等工作,有效化解知识产权矛盾纠纷,打造知识产权纠纷诉源治理新沂样板。
食品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厂名与地址不仅意味着食品安全责任的承担,更累积着企业的商誉与口碑,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某食品公司系某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持有者,2020年该公司与广州某公司签订加工合同,该公司为广州某公司生产一个批次的多元肽,后双方无业务往来。2022年4月,某食品公司发现一家网店售有广州某公司生产的该批次多元肽。某食品公司认为上述仿冒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严重侵犯其合法权益,危及食品安全,故向新沂法院提起诉讼。
这是涉及本地企业的第一起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新沂法院受理后,承办法官朱清华积极与某食品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指导其列明案件的举证重点,在庭前规范搜集证据。同时,与知识产权局沟通联系,了解新沂市本地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做法,助力化解该起矛盾纠纷。承办法官详细查阅证据资料,与被告广州某公司联络,向其释明相关法律规定,督促被告及时停止侵权,快速解决争议,经过释法说理,该公司主动赔偿当事人损失,案结事了。
新沂法院加大知识产权纠纷诉源治理力度,在阿湖镇设立“阿湖葡萄”国家地理标志司法保护联系点,为“阿湖葡萄”相关企业及农户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加大司法研判分析力度,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中小商户知识产权侵权问题,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发送司法建议并获回复,共同协商破解侵权难题,助力中小商户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此外,新沂法院坚持“广布点、多拉线”,构建“定向式”行业调解体系,搭建行业调解平台,与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联合建立消费纠纷诉外调解平台,设立多处“消费维权服务站”,发布典型案例20个;联合市司法局、人行新沂支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指导、推动银行业成立金融纠纷调处中心,按照依法公正、调解自愿、高效便民的原则开展调解工作,截至目前,已诉前化解纠纷63件。
“下沉式”纠纷预防有方法
“你们承诺工程完工后,剩余土地还是由我来种,但是现在是其他人在种,你们不管不问。”原告夏某很生气。
“村委会并没有说这块地不给你种,你就正常种就行,如果有什么方面不清楚,咱们现在就请法官帮忙弄清楚。”村委会工作人员张某说。
8月22日,新沂法院双塘法庭在高流镇某村开展“互联网+类型化巡回审判”活动,对原告夏某与被告新沂市高流镇某村村民委员会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进行巡回审理,高流镇10名人大代表及村民代表旁听庭审。
2009年2月,原告与被告签订《承包合同》,被告将高速公路两侧一小块废弃地块承包给原告栽种树木,合同约定如遇高速公路拓宽,赔偿经济损失后,合同继续履行。2019年,因高速公路拓宽占用部分土地,工程完工后,被告未向原告交付剩余土地,现剩余约2米宽土地被他人种植农作物,原告为此起诉要求被告继续履行合同,将剩余土地交付给原告。
由于原、被告对涉案土地边界存在争议,为了确定夏某所说的土地四至,开庭前,承办法官唐恒涛与原、被告一起到现场进行勘验,查看土地现状,确定土地边界,为庭审做好充分准备。
庭审中,承办法官引导原告进一步明确诉讼主张,通过逐步分析和引导,原告要求被告按照原有地块界限挖出一条小沟以明确地界,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表示认可。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于当季农作物秋收后10天内按协议挖一条小沟,剩余地块由原告继续使用。
庭审结束后,受邀旁听的人大代表纷纷点赞,对巡回审判开庭审理案件方式高度认可,该案经现场勘验、就地开庭、当场调解结案,实质性化解了双方的矛盾纠纷,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巡回审理中,承办法官还结合该案实际向现场旁听群众进行了以案释法,讲解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现场答复旁听群众的法律疑问。
新沂法院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擦亮“互联网+类型化巡回审判”工作品牌,人民法庭每季度选取相邻关系等与基层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开展巡回审判不低于4次。庭前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查、勘验,向当事人提供诉讼程序及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引导有调解意愿的当事人通过调解方式快速化解矛盾。在庭审过程中,结合案例开展释法明理,力争当庭调解,增强现场教育效果,切实将纠纷化解在群众“家门口”,同时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预防同类型矛盾纠纷在村级多次发生。
今年以来,新沂法院发挥司法服务乡村振兴实践基地引领作用,人民法庭加强与挂牌村委会的沟通协调,选聘11名村支部书记担任“名誉庭长”,积极参与涉农案件审理,为当事人释法析理,算好“法律账、感情账、经济账”,有效防止矛盾纠纷进入诉讼程序,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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