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与完善诉讼与仲裁相衔接的工作机制,高质高效化解商事纠纷,优化营商环境建设,8月7日,徐州市中院、市仲裁委联合召开了“徐州市诉讼与仲裁协调配合机制建设工作推进会”。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岳彩领,市司法局副局长、市仲裁委副主任张艳,市中院立案、审判、执行部门,市仲裁委立案科、案件服务科相关同志及仲裁员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市中院通报了近年来仲裁财产保全案件、涉仲裁司法审查案件以及仲裁裁决执行案件办理的情况,市仲裁委相关负责人对仲裁案件审理及亮点工作情况进行了介绍。与会办案人员深入讨论了商事仲裁案件审理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分享了相关经验,并对如何建立健全沟通机制、联动化解纠纷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的交流。
岳彩领表示,诉讼与仲裁的有效衔接,是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也是顺应能动履职新要求的应时之举,并对市中院继续加强支持监督仲裁的各项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规范仲裁司法审查,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理念,充分尊重仲裁特点与规律;二是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夯实诉裁衔接各环节主体责任,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多元解纷体系;三是加强队伍能力建设,联合开展业务培训、调查研究,加强宣传力度,提升司法审查和仲裁裁决公信力。
张艳对近年来市仲裁委和市中院在加强诉裁衔接、共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作出的努力表示肯定,对继续做好相关工作提出要求:一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和联络员机制的作用,探索建立互动业务载体,推动徐州诉裁协调配合工作迈上新台阶;二要积极推进仲裁工作机制改革,加大仲裁制度宣传,充分发挥仲裁在多元解纷机制中的作用;三要不断拓展诉裁衔接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协调对接效率,共同深化诉源综合治理,全力服务保障我市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市中院始终高度重视加强与仲裁机构的沟通协调,联合市仲裁委共同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仲裁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从多方面、多角度推动、促进仲裁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接下来,市中院将继续落实“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进一步发挥仲裁与诉讼两种纠纷解决机制相互促进、优势互补的作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
图文:吴倩
审核:单雪晴 褚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