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人民法院先后受理张某某、张某一及张某二(张某某系张某一及张某二的父亲)作为被执行人的三起案件,标的额合计580071元。法院受理后,承办人组织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进行了和解,并签署了《和解协议》,但被执行人迟迟未按照和解协议履行。
“看,这一片就是被执行人种的稻田!”
10月中旬,承办人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被执行人父子三人在沛县某村承包了几百亩土地,水稻即将成熟,请法院依法执行。该时间节点正值水稻收割季节,被执行人如私自出售将影响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事不宜迟,承办人苗顺、宋志轩接手案件后,当天即前往现场进行调查。到了村委会,承办人先后与村委会领导及会计进行详谈,并调取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委托合同书》,确定了被执行人张某某系合同签署主体,具备承包经营权益,财产线索属实。
随即,承办人对于待查封的财产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因被执行人承包的地块较为分散,为不同的生产队的几十户家庭所有,地块周围多为无名路,难以一一确定“四至”并书面记录。向合议庭汇报后,承办人将双方组织在一起,通过现场指认的方式确定待执行稻田,全程录音录像,并向被执行人依法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详细陈述了私自收割出售的法律后果。
10月下旬,水稻已经成熟。接到可以收割的电话后,承办人立即制定了工作预案,对人员安排、行动装备、地租支付、收割机调配、现场收粮等事宜进行了详细安排。
10月30日早晨,执行局副局长苗顺法官带队,一行五人前往稻田开展强制执行工作。
9点整,四辆大型收割机及运输稻谷的车辆一一开来,承办人在和各方当事人简要沟通完毕工作安排及要求后,秋收大幕缓缓拉开。
田间机械轰鸣作响,收割机在稻田中来回穿梭,金色的稻谷从收割机出粮口倾泻而下,源源不断地流入运输车中。
经过一天近九个小时不间断的工作,231.32亩稻田终于全部收割完毕。夜幕降临,黑色笼罩着大地,但执行干警的工作并没有结束。
“法官,多亏了你们!要是没有你们帮忙,我哪里能把钱要回来呀……”申请执行人紧紧地握着执行法官的手,激动之情溢于言表,连声道谢不迭。
粮食全部收获后,通过联系之前找好的水稻收购商,很快就确定了合适的价格。收购商来到田间,看到堆积如山的粮食,对质量和数量都非常满意。
在田间地头,借了老乡的小板凳,在手电的微弱亮光照映下,执行干警继续开展核算工作。
经过核算,共收割水稻203430斤,按照当日市价1.02元/斤,共计出售207498元。扣除地租、收割机费用及定金后,剩余88004元案款,由收粮商直接转入法院案款账户,待后续进一步调解案款分配事宜。
看到当事人的愁容渐渐展开,干警们也终于放下心来。离开前,承办人嘱咐道:“现在钱已经还了一部分了,剩下的你们互相体谅、共同商量还款计划,以前的事情就翻篇了,大家以后还是友好的合作关系。”双方当事人相视一笑,握手言和,纠纷至此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当执行干警踏上回单位的路上时,已晚上七点多了。初秋的天气微凉,透过车窗,望着村落里的万家灯火,每一位执行干警的心里都是暖烘烘的。庄严的法徽在皎洁的月光下熠熠生辉,不仅点燃了当事人心中的公平正义之光,也照亮了所有执行人的漫漫执行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