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有些人总是心存侥幸
有钱不还、转移财产,企图逃避执行
以为不履行义务
就只是失信、限高、拘留?
除了这些,还可能构成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受到刑事制裁!
要知道,拒不“执行”,可能就会“获刑”!
借用他人账户收取大额收益逃避执行
原告某银行与被告邳州某公司、张某、徐州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邳州法院判决被告张某实际控制的邳州某公司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张某和其实际控制的徐州某公司等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被告未按民事判决书履行给付义务,原告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邳州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要求其按照民事判决书履行义务,被执行人仍未履行。
在执行期间,被执行人张某在明知自己负有履行上述生效判决义务且有相应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仍将大额进账资金通过其控制的他人账户进行流转,用于企业经营、家庭开支、偿还其实际购买并使用的一辆奔驰商务车高额车贷,后上述车辆出售得款 45万元也未履行还款义务,致使上述生效判决无法执行。
最终,邳州法院以张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公安机关移送该案。后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经审理,邳州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隐瞒投资收入规避多案执行
2019年至2021年间,刘某在邳州法院有多个作为被告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判决先后发生法律效力并进入执行阶段后,被执行人刘某仍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
经查明,在2020年初至2021年5月,被执行人刘某与案外人王某成立公司,刘某占49%的股份,王某占51%的股份。期间,被执行人刘某以办理环保手续等事由从案外人王某处索要人民币60万元,领取工资8.65万元,分红款34.3 万元等钱款,并将上述钱款转入他人账户,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
最终,邳州法院以刘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公安机关移送该案。刘某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但未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经审理,邳州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隐匿行踪转移财产躲避执行
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邳州法院判决被告李某赔偿原告王某各项损失。判决生效后,被告李某未按民事判决书履行义务,原告王某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邳州法院向被执行人李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要求其按民事判决书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李某未履行义务且未申报财产。
在执行案件立案后,被执行人李某便离家外出逃避执行,在明知民事判决已经生效,其负有履行义务的情况下,向用工单位出具委托书将工资收入3.9万元转入其女儿账户,且在法院三次对其司法拘留时均予以隐瞒,仍拒不履行,致使上述生效判决无法执行。
最终,邳州法院以李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公安机关移送该案。后李某被公安机关刑事传唤到案。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经审理,邳州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