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吴艳 记者 王晓红)近日,睢宁县法院通过“以保促调”,让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得到实质化解。
张某与王某系朋友关系,2023年8月,王某向张某购买汽车,尾款50万元欠张某,并向其出具欠条一张,约定2个月内全部付清,后经多次催要,王某仍欠40万元未付,张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过程中,为防止王某转移财产,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张某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承办法官经过审查相关证据后,认为张某提交的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遂立即作出财产保全裁定。为保证案件尽快有实质性进展,执行法官立即启动财产保全程序,对王某名下的财产进行查控。王某银行账户被依法查封后其无法正常使用,便主动联系张某及承办法官,希望协商解决问题。最终,经承办法官耐心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该案即时清结,王某账户解除查封,纠纷得到实质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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